男朋友去
德国留学了,给我寄了一份信过来,是在
德国有关部门办的,花花绿绿的一张纸,很正规,有点像纸币的印法,应该是担保信,纸的背面右下方有四个选项,是关于是不是承担经济担保的,因为他是留学生,没有担保资格,所以那个表示经济担保的小框没有被选中,需要我自己承担经济担保。
以前有这封信就够了。不需要邀请信,但是09年7月7日的新规定里面出现了“邀请信”一项。而且我已经听说有因为没有邀请信而导致无法办理的情况了,想咨询一下,这个邀请信是我男朋友手写一份就可以呢,还是还要去
德国有关部门办理一份正规的。传真过来是否有效,我约了8月12号面签,很着急,寄过来不知道是不是来得及。
新规定是7月7出来的,8月12还不提供的确难以通融,你不心疼钱就用DHL特快专递,三天到。你心疼钱就让他传真一份过来,同时再把原件寄出,平邮十几天也到了,去的时候告诉VO因为是新规矩,德国那边来不及寄了,只能先提供传真,如果一定要,过几天原件寄到了补上
以上仅为建议,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