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7月7日版
旅游
签证本须知为“申请
申根签证一般信息”须知的补充
须交材料:
1.两份用电脑填写完整、亲笔签名的在线申请表,附三张白底近期证件照(两张贴于申请表照
片栏)。在线申请表可从本馆网站www.shanghai.diplo.de“赴德须知—
签证规定—
签证申请表
格”或http://visa.diplo.de网站下载。如无法用电脑填表,也可递交手填的申请表。
2.亲笔签名的护照(
签证到期后有效期不少于90天)及标有个人信息的护照首页复印件一
份
3.个人旅游
—
行程单
—机票订单
—旅馆订单
团体旅游……
(上为领馆的旅游
签证要求部分内容)
请问旅馆定单只要是
酒店预定系统回复的预定确认邮件就可以了吗?确认邮件中有详细的
酒店信息、预定号码、预定人的登记信息。
07年申请时是要求有
酒店签名的传真预定文件的。但今年的
签证要求没有提,07的是明确要求的。所以有些晕。
描,通过电邮发送,再打印出的预订单是否有效?甚至由旅馆通过电邮发送的word
文档附件以及通过专业酒店预订网站(如BOOKING.COM)的确认电邮打印,是否有效?
答:在申根国家逗留期间的所有酒店订单确认函,必须是由酒店方传真至申请人手中
的方可被本馆认可和接受。申请人也必须在获得上述资料后才能进行面谈。(酒店
订单传真件上必须有酒店方的签字或盖章。)
这是我在今年8月邮件去问的回复,个人感觉传真件是上海领馆官方的统一口径。但我的理解是领馆主要目的是通过酒店传真件来考察申请人旅行的真实性,并非是拒签的绝对理由。我本人最后申请的时候也有一家酒店是通过HRS预定的,但是可能因为其他申请材料都简单明了、符合要求,所以VO没有提出异议。所以我感觉还是以真实性为主要目的准备申请材料,重点是准假证明,行程计划和酒店预订单。
申请人在申请“*个人旅游签证*” 时,在申根国家逗留期间的所有酒店订单必须由
酒店方传真至申请人手中, 且酒店订单传真件上必须有酒店方的签字或盖章 方被
本馆认可和接受。申请人也必须在获得上述资料后才能进行面谈。
申请人如因酒店方面的原因无法获得传真件,可以携带电子邮件确认函参加面谈。
届时如果签证领事审核后认定申请人仍需提交传真确认,则申请人必须补交符合本
馆要求的材料,同时申请人还需自行承担因补交材料所引起的审核时间的延误。
签证处
写邮件去问 得到的结果
13天一共订了10家酒店和民宿,其中8家都有传真和签名(但大多数没有盖章);1家是雅高的网上预订,有email确认预订单没有传真;1家奥地利的民宿发邮件说明很抱歉他们没有传真机,但是写了很详细的确认邮件。给签证官看的时候,基本没问什么问题就过了。
个人觉得大酒店可能有email预订单就可以,一般酒店或民宿还是尽量要传真的,不然签证官会觉得可信度不高。至于盖章和签名,大概有一个就可以了。
上面是我们的实际情况,仅供你参考。
不过有的说可以,有的说不行,貌似要看当天的签证官是谁?
申根国家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冰岛、意大利、希腊、卢森堡、荷兰、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波兰、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马耳他、瑞士和列支敦士登,欧元区和申根国列表以上内容截止2009年1月1日
签证类型:申根26国家个人旅游/探亲访友/商务签证
入境次数:单次多次使馆批复为准
停留:以使馆批复为准(根据申请时间批准)
有效期:以使馆批复为准
办理时长:5-15个工作日具体使馆签发为准
是否面试:是
根据欧盟新规,从2015年10月12日起,12岁以上的申根国家签证申请者,本人均须前往目的地国家的使领馆或当地签证中心提供本人生物特征识别数据(即俗称:录入指纹+拍照),通过他人代交或邮寄的申请形式将只适用于指纹已经被采集过的申请者。
首次申请的生物识别数据和申根签证申请表格中提交的数据将被记录于签证信息系统的数据库中,并保留五年。在此期间内的后续申请中,多次前往申根地区的旅客将无需重复指纹录入步骤,指纹可直接从签证信息系统中的过往申请文件复制
(注:12周岁以下儿童可免于录入指纹)
签证受理中心将于7月2日起开放周六9:00~12:00时段的贵宾服务。无需额外操作,只要您预约了周六时段,即会自动升级为贵宾,并在递交申请的过程中享受贵宾服务同时需要缴纳贵宾服务的费用+250元。
周六通过贵宾服务递交申请旨在为申请人提供更大的便利,并不代表申请会得到使领馆签证处的加速处理。
以下受理中心将于周六9:00~12:00时段开放:北京、上海、广州、成都、重庆、武汉、沈阳。
(请注意:中心周六时段只受理有预约的贵宾申请。补交材料和护照领取部门仅工作日开放。)
递签城市(领区具体请咨询客服):
按领区划分录指纹面试
1.北京领区:北京、天津、河北、河南、内蒙古、山东、山西、陕西、宁夏、甘肃、青海、新疆和西藏
2.上海领区:上海、江苏、浙江、安徽
3.成都领区:四川、重庆、云南、贵州
4.武汉领区:湖北、湖南、江西
5.广州领区:广东、广西、福建、海南
6.沈阳领区:辽宁、黑龙江、吉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