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昨天接到武汉
法国领事馆的电话,告诉我,因为我上次入境
中国是10月5号,所以我这次申请的
签证只能在明年1月5号给我,也就是说,中间要隔三个月。我都快急哭了。本来是准备12月6号走的,因为接待证明原件没有收到,机票改签到12月16日。结果,昨天领事馆这么一通电话,把我所有的计划都打乱了。
我这次申请的是短期结婚
签证。之前有两次去
法国的
申根签证,因为都是在寒暑假的时候过去,所以间隔时间自然在三个月以上。但是,我从来没有听说过这个必须间隔三个月的说法啊。有了解的朋友给我解释一下吗?
法国领事馆的人说是依据
申根法的规定。我质问,为什么一开始我在中智法签交材料的时候就没有人告诉我我不能申请12月开始的
签证?我亲自去领事馆补交材料的时候,为什么
签证官没有告诉我我的情况不可以12月拿到
签证??他们只知道扯些“可能没有看清你出发日期”的理由。
我的婚期是二月,
法国那边准备婚礼的许多细节都没有确定,未婚夫就等我过去排版。这下可好,要等到一月才行。而且,我那边的圣诞节,这边的春节都赶不上。两边的年都不能过了。真是郁闷啊
你签了这么多次申根签证,难道还不知道有这么一条规定吗?
申根签证每半年在申根国最多停留90天。你因为在半年里(2009.07.05-2010.01.04)已经连续呆满了90天,所以要等到2010.01.05才能再次入境。如果你之前没呆 ... [/quote
好复杂啊,我准备下周一去瑞士使馆签证,刚从瑞士回来,要求5天内去消签,索性再次申请4月份的签证。然后发现这个最多停留的问题。我的情况如下:我上次的访友签证是2009年12月19日到2010年1月18日,30天停留,我1月18日离开瑞士,19号回到中国,这次我准备签4月3日到6月30日80多天90天不到的访友签证,那如果说从第一次入境12月19日算起半年也就是2010年5月18日停留不能超过90天,我已经有了2009年12月19日到2010年1月18日的30天停留,这次再签可以签从4月3日到6月30日的吗,还是只能签到6月2日?但是5月18号以后的停留时间不是已经超过前面说的半年的了吗,如果这样的话从5月19日起应当算又一个半年了,那应当不影响我的签证申请到6月30日吧。
问题很复杂啊,有没有大虾解答一下阿。我怕材料递上去,vo也没有发现这个问题,最后签的时候发现,退还材料还好,还能退我签证费,如果直接因为这个原因拒签,我不是赔了夫人又折兵。明天打电话去广州瑞领问问清楚,不过我怕接电话的mm不一定搞得清楚这个状况。
纠结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