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拿到
德国6个月的访问学者
签证,3月1日去,8月底回。中途想邀请老公去
德国。我的钱是
德国出(PhD学生,1200/月,我每月住房用208,平时花销正常,为了他去可以省点,嘿嘿,贤妻。。。)。他大约在6月份去。老公去年的时候去过
韩国,商务类型的。
问题:
1. 老公是否可以按照探亲访友的要求办理?我的6个月的
签证是否可以邀请他去?
2. 老公的钱是我出,在他去之前我是否需要有一定金额的存款,还是让我在的研究所提供我的每月工资证明即可?如果不可以,他去银行打工资卡明细可否?有房,他的名字,无车。
3.
德国大使馆中关于探亲访友的要求其中有一条是要求申请人提供居住地证明。这个去居住地证明是要派出所开吗还是去居委会开?我去当地派出所只给了一个无犯罪记录证明,但是上面写了居住地址。不知道是否可以?是否需要再开一份居住地证明?
4. 需要结婚证的公证及双认证吗?
是否有有经验的朋友指导一下,谢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