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高手啊.
我的经历是这样的, 2010年4月底,我是空白护照,由于资料齐全,成功申请了2010年6月份的德国旅游
签证, 但是由于工作临时调动而未能成行. 7月份的时候,经由中介推荐,又成功申请了8月初的意大利20天的旅游
签证.当时我的本意是去德国,中介的意思是意签较快,也比较容易,而且可以入境德国. 于是8月份的时候我怀揣着意签入境德国,由于当时的主要目的就是到德国看我的朋友,顺便旅游,所以意大利的
行程没有计划好,也没有提交有力的在意大利旅游的证据, 所以在法兰克福机场,即使我说明了我要转机去意大利,也被扣留,然后遣返了.真是惨痛的经历.
现在我在德国的朋友希望我能再去拜访他, 基于以上的经历, 只能申请访友
签证, 我很担心,不知道能不能申请成功.
想请教有经验的或者是了解情况的朋友:
1. 我在面试的时候,如果面试官问到被遣返的经历, 我应该如何说明情况比较好. 是如实说明我当时实际上就是去拜访我的朋友,只不过时间来不及了才走意签呢,还是别的才好?
2. 因为我第一次的德国旅游
签证没有使用,当时申请的是旅游
签证, 而现在我要申请的是访友
签证,
签证官会不会也会问到当时去德国的意图?
3. 访友
签证要求提交对方的经济担保书或自己的旅费证明, 是否只要对方提供了经济担保书, 我的收入证明就不用提供了, 如果对方没有经济担保书, 是否需要我提供收入证明,完税证明和定期存款证明就可以了? 又或者两者都要提交?
4. 我的被遣返的经历是否会影响到这次
签证的申请?
提前谢谢高手的经验和建议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