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高手啊.
我的经历是这样的, 2010年4月底,我是空白护照,由于资料齐全,成功申请了2010年6月份的德国旅游
签证, 但是由于工作临时调动而未能成行. 7月份的时候,经由中介推荐,又成功申请了8月初的意大利20天的旅游
签证.当时我的本意是去德国,中介的意思是意签较快,也比较容易,而且可以入境德国. 于是8月份的时候我怀揣着意签入境德国,由于当时的主要目的就是到德国看我的朋友,顺便旅游,所以意大利的
行程没有计划好,也没有提交有力的在意大利旅游的证据, 所以在法兰克福机场,即使我说明了我要转机去意大利,也被扣留,然后遣返了.真是惨痛的经历.
现在我在德国的朋友希望我能再去拜访他, 基于以上的经历, 只能申请访友
签证, 我很担心,不知道能不能申请成功.
想请教有经验的或者是了解情况的朋友:
1. 我在面试的时候,如果面试官问到被遣返的经历, 我应该如何说明情况比较好. 是如实说明我当时实际上就是去拜访我的朋友,只不过时间来不及了才走意签呢,还是别的才好?
2. 因为我第一次的德国旅游
签证没有使用,当时申请的是旅游
签证, 而现在我要申请的是访友
签证,
签证官会不会也会问到当时去德国的意图?
3. 访友
签证要求提交对方的经济担保书或自己的旅费证明, 是否只要对方提供了经济担保书, 我的收入证明就不用提供了, 如果对方没有经济担保书, 是否需要我提供收入证明,完税证明和定期存款证明就可以了? 又或者两者都要提交?
4. 我的被遣返的经历是否会影响到这次
签证的申请?
提前谢谢高手的经验和建议啊.
32项我记得填写说明是写机场所在城市呀,不是国家。
另外我有个情况,我朋友呆的地方没有机场,所以我要到机场再转交通到目的地。
机票还没定下来,不知道是哪个机场,那这一项该怎么填呢?
如果我填的是柏林,但最后飞了汉诺威,会怎么样?
不过如果访友那么麻烦的话,lz就申请旅游签证不得了,一个人麻烦比俩人麻烦的好。
关于第三点,对方的担保证明比你的财产证明更有用。一般而言只要一方提供就行了。但鉴于你的特殊情况,也许双方都提供更稳妥点吧,提高点通过率……
申根国家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冰岛、意大利、希腊、卢森堡、荷兰、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波兰、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马耳他、瑞士和列支敦士登,欧元区和申根国列表以上内容截止2009年1月1日
签证类型:申根26国家个人旅游/探亲访友/商务签证
入境次数:单次多次使馆批复为准
停留:以使馆批复为准(根据申请时间批准)
有效期:以使馆批复为准
办理时长:5-15个工作日具体使馆签发为准
是否面试:是
根据欧盟新规,从2015年10月12日起,12岁以上的申根国家签证申请者,本人均须前往目的地国家的使领馆或当地签证中心提供本人生物特征识别数据(即俗称:录入指纹+拍照),通过他人代交或邮寄的申请形式将只适用于指纹已经被采集过的申请者。
首次申请的生物识别数据和申根签证申请表格中提交的数据将被记录于签证信息系统的数据库中,并保留五年。在此期间内的后续申请中,多次前往申根地区的旅客将无需重复指纹录入步骤,指纹可直接从签证信息系统中的过往申请文件复制
(注:12周岁以下儿童可免于录入指纹)
签证受理中心将于7月2日起开放周六9:00~12:00时段的贵宾服务。无需额外操作,只要您预约了周六时段,即会自动升级为贵宾,并在递交申请的过程中享受贵宾服务同时需要缴纳贵宾服务的费用+250元。
周六通过贵宾服务递交申请旨在为申请人提供更大的便利,并不代表申请会得到使领馆签证处的加速处理。
以下受理中心将于周六9:00~12:00时段开放:北京、上海、广州、成都、重庆、武汉、沈阳。
(请注意:中心周六时段只受理有预约的贵宾申请。补交材料和护照领取部门仅工作日开放。)
递签城市(领区具体请咨询客服):
按领区划分录指纹面试
1.北京领区:北京、天津、河北、河南、内蒙古、山东、山西、陕西、宁夏、甘肃、青海、新疆和西藏
2.上海领区:上海、江苏、浙江、安徽
3.成都领区:四川、重庆、云南、贵州
4.武汉领区:湖北、湖南、江西
5.广州领区:广东、广西、福建、海南
6.沈阳领区:辽宁、黑龙江、吉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