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周一去德签面签,想问大家一个关于资金证明的问题
去面签之前可以打出6个月的收入证明明细并且有‘工资’的备注。
看德签的材料准备列表是不要求存款证明的,只要求流水明细,也看到有不少论坛里朋友们的经验贴说没有资金证明也签出了。
我的问题是:
1 平时不怎么在工资卡里存款,基本是发了就都提出来或者花掉、还信用卡了。但是每个月都有单独存一笔定期(去年开始的就是为了今年出去旅游存的),所以我去中行做了2张冻结的证明。(一共5W左右,因为存入笔数太多,一张做不下5w……)。想问一下有过德签经验的朋友,如果出具的流水明细里去面签时候余额只有1W左右的话不提供冻结证明会不会不太把握?
2 如果我提供冻结证明,听说这个即使签出了也不会退回原件(我打算用这些钱去旅游的……)我是6月30号机票,但是冻结到回来1个月。这个在面签的时候可以只交复印件给
签证中心吗?给他们看一下原件交复印件上去允许吗…… 还是说
签证中心收材料的时候根本没有机会做这个解释,让交原件就必须交原件?如果没有机会做解释我怕只叫复印件上去没有用。可是流水明细的余额又太少怕被拒签。
我是办个人旅游,也是白本,所以顾虑多一些。机票已经出了,听说现在预约已经预约到7月了,所以想找一个最把握的方式。。。
我现在主要是不太确定面签的时候是不是可以出示冻结的存款证明原件给VO看一看,然后把复印件交给他,现场解释一下保留原件的原因……如果现场有解释的机会就最好了。一举两得……但是好像听说VO收材料,但是最后
签证是不是可以出是
德国人说了算的?那我给VO解释理由有用么……
希望有过类似经验的朋友帮忙看看,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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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
签证回来了。原件被我给“要”回来了……
这里给同样情况的同学一个建议:
如果工资卡里余额不多,做存款证明的,可以
签证的时候把存款证明附上复印件(和原件一起带过去)。
签证材料收进去VO审查结束之后,可以和VO说一下,那个钱是做旅费的钱。VO会说你要的话他们可以还给你,你只要告诉他们你附了复印件在材料里就可以了。VO会在你的复印件上做标记,写好原件已阅类似的东西。
我就是这么做的,然后VO把原件还给我了,还在复印件上做好了标记。
申根国家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冰岛、意大利、希腊、卢森堡、荷兰、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波兰、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马耳他、瑞士和列支敦士登,欧元区和申根国列表以上内容截止2009年1月1日
签证类型:申根26国家个人旅游/探亲访友/商务签证
入境次数:单次多次使馆批复为准
停留:以使馆批复为准(根据申请时间批准)
有效期:以使馆批复为准
办理时长:5-15个工作日具体使馆签发为准
是否面试:是
根据欧盟新规,从2015年10月12日起,12岁以上的申根国家签证申请者,本人均须前往目的地国家的使领馆或当地签证中心提供本人生物特征识别数据(即俗称:录入指纹+拍照),通过他人代交或邮寄的申请形式将只适用于指纹已经被采集过的申请者。
首次申请的生物识别数据和申根签证申请表格中提交的数据将被记录于签证信息系统的数据库中,并保留五年。在此期间内的后续申请中,多次前往申根地区的旅客将无需重复指纹录入步骤,指纹可直接从签证信息系统中的过往申请文件复制
(注:12周岁以下儿童可免于录入指纹)
签证受理中心将于7月2日起开放周六9:00~12:00时段的贵宾服务。无需额外操作,只要您预约了周六时段,即会自动升级为贵宾,并在递交申请的过程中享受贵宾服务同时需要缴纳贵宾服务的费用+250元。
周六通过贵宾服务递交申请旨在为申请人提供更大的便利,并不代表申请会得到使领馆签证处的加速处理。
以下受理中心将于周六9:00~12:00时段开放:北京、上海、广州、成都、重庆、武汉、沈阳。
(请注意:中心周六时段只受理有预约的贵宾申请。补交材料和护照领取部门仅工作日开放。)
递签城市(领区具体请咨询客服):
按领区划分录指纹面试
1.北京领区:北京、天津、河北、河南、内蒙古、山东、山西、陕西、宁夏、甘肃、青海、新疆和西藏
2.上海领区:上海、江苏、浙江、安徽
3.成都领区:四川、重庆、云南、贵州
4.武汉领区:湖北、湖南、江西
5.广州领区:广东、广西、福建、海南
6.沈阳领区:辽宁、黑龙江、吉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