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11月底要赴德培训,我想通往旅游。就想让
德国公司出邀请函中提及这一点,这样可以提高我出签的成功率。当然我会按照旅游
签证的材料来准备的。我们本来同一天预约的商务
签证,约到10月3号,结果德领馆把我们的预约时间提前到26,27号,把我们分开了不说,竟然还是我比他先签。这就让我郁闷了,本来是我陪同的,我先签,肯定有问题了。现在
德国人给我们出的邀请函还非常的不清不楚。
原文如下:
Invitation to Germany
Dear Mr. Liang,(我老公的老板),.
On behalf of our company, we formally invite Mr. ***(老公同事),Mr.**(老公),and Mrs. **(我) to visit our company ***** from 21st to 28th November 2011.
然后就是我们三个人的个人信息,还附加了每人的职位,问题是我不是他们公司的人,
德国佬还自己给我编了个助理的头衔。我就郁闷了。
老公让我给
德国人拟一封信,然后直接让他们签字,省的麻烦,所以就想请教各位,这个字句如何斟酌才比较好。而且我们一行三人,如何措辞才比较让人明了。我是被邀请陪同老公访德的呢?
我还会让自己公司根据邀请信出一份准假信以证明我是获邀陪同老公出差的。
拜谢各位高手了!
申根国家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冰岛、意大利、希腊、卢森堡、荷兰、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波兰、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马耳他、瑞士和列支敦士登,欧元区和申根国列表以上内容截止2009年1月1日
签证类型:申根26国家个人旅游/探亲访友/商务签证
入境次数:单次多次使馆批复为准
停留:以使馆批复为准(根据申请时间批准)
有效期:以使馆批复为准
办理时长:5-15个工作日具体使馆签发为准
是否面试:是
根据欧盟新规,从2015年10月12日起,12岁以上的申根国家签证申请者,本人均须前往目的地国家的使领馆或当地签证中心提供本人生物特征识别数据(即俗称:录入指纹+拍照),通过他人代交或邮寄的申请形式将只适用于指纹已经被采集过的申请者。
首次申请的生物识别数据和申根签证申请表格中提交的数据将被记录于签证信息系统的数据库中,并保留五年。在此期间内的后续申请中,多次前往申根地区的旅客将无需重复指纹录入步骤,指纹可直接从签证信息系统中的过往申请文件复制
(注:12周岁以下儿童可免于录入指纹)
签证受理中心将于7月2日起开放周六9:00~12:00时段的贵宾服务。无需额外操作,只要您预约了周六时段,即会自动升级为贵宾,并在递交申请的过程中享受贵宾服务同时需要缴纳贵宾服务的费用+250元。
周六通过贵宾服务递交申请旨在为申请人提供更大的便利,并不代表申请会得到使领馆签证处的加速处理。
以下受理中心将于周六9:00~12:00时段开放:北京、上海、广州、成都、重庆、武汉、沈阳。
(请注意:中心周六时段只受理有预约的贵宾申请。补交材料和护照领取部门仅工作日开放。)
递签城市(领区具体请咨询客服):
按领区划分录指纹面试
1.北京领区:北京、天津、河北、河南、内蒙古、山东、山西、陕西、宁夏、甘肃、青海、新疆和西藏
2.上海领区:上海、江苏、浙江、安徽
3.成都领区:四川、重庆、云南、贵州
4.武汉领区:湖北、湖南、江西
5.广州领区:广东、广西、福建、海南
6.沈阳领区:辽宁、黑龙江、吉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