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美术学院在读研究生.
学校派去
巴黎艺术城学习考察三个月.
巴黎艺术城主席发了邀请函,也提供了艺术城的住宿3个月证明.
学校也提供了相关证明
我申请资金来源是自己,非父母资助..
工行冻结了五万人民币
还有13万的股票市值单(中智MM没有收),行驶证
银行流水从9月份到12月估计有50万左右进出,但是余额好像只有4万(我想再存一点搞多一些)
外办老师让我找朋友公司开一张收入证明.(假的,我没有拿工资,只是有些项目合作分点钱)
房子是父母的,他们户口在老家,但是我居住地的房子里面我是光杆户主,所以没有拿出房产证,因为我没有弄父子母子关系证明. 另给母亲生日买了一辆BMW5系,所有人是我娘的名字,但是从5月份提车以来按揭都是从我的银行里走的.
悲剧的是:
法国驻上海总领事馆已经审查了您的
签证申请:
签证已拒签.
3 X 没有充分证明您拥有或能合法获得足够的资金用于支付您在
申根国逗留期间所需的生活费用活返回原籍国所需费用或过境第三国(确保能被该国接受入境)所需费用
请各位大侠赐教吧,如果
签证不成,
法国住宿费不退.比较悲摧!!谢谢谢谢,急急急急!!!
今天写了申诉信,发现了问题如下: 请各位大侠指点:
但是我很理解贵领事馆严谨的审核态度,我仔细回想,并分析了递交的材料的情况。我觉得贵领馆可能在以下几个方面对我造成了误会。
第一:我提供了一份月收入10000元人民币的工资证明,给我出具证明的是XXX公司。但是我没有提供这个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而且我的银行流水和工资的金额不符。我认为这可能造成了对我资金来源的误解。
2006获得学士学位后,我就成为了一名自由职业者。我一面坚持理想做自己的艺术创作,一边同时为一些艺术设计公司做一些有关雕塑设计制作和景观设计的工作,并由此获得一些报酬。在读研究生阶段也是如此。我和XXX公司的合作是从2010年公司创始开始的,该公司有多项与艺术相关的业务,而我的范围依然是与雕塑设计制作和景观设计有关。我和此公司会针对不同的项目,不同的工作量预先商定一个合理报酬,所有我的劳动报酬都是以税后的形式直接支付予我。当前
中国国内城市建设,景观设计的工程非常多,也给我们的这样的合作提供了这样的机会。由于我在经济上已经可以完全独立生活,所以我不想以父母资助的形式提交申请。所以学校要我出具一份工资证明,我仔细地估算了一下自己在该公司的平均年收入,出具了这样一份工资证明。我拿到的报酬是根据自己的工作量而决定,并不是和公司的其他员工一样有固定的月收入,但实际上我每年的收入报酬会比我出具的工资要高上一些。这点你们也可以通过我提供的银行资金流水得到验证。
关于没有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得一个问题,原因在于
签证申请补充问题的第3项问题栏。3.1的职业状况:我是学生。因为学校给了我有关学校的资料,而且这次赴法是学校的任务,我只有以学生的身份去办理
签证。所以我只能在每月收入上选择在“工资和其它性质的劳动报酬上填写了10000元”。
我不知道我这样的情况是不是应该在3.1的问题上选择其它,然后再在3.2的空白处填上说明:我是学生身份的同时在一个公司兼职,直接获得该公司的税后劳动报酬 3.3至3.9的问题都以兼职公司情况来填写。如果是这样的情况,会来补充该公司的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或者是有关于此的所有不足材料,请原谅我在第一次办理
签证的经验不足,我实在不知道是否要或者如何递交两个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
第二:我只提供了一张银行卡的资金流水,并且这张银行卡内资金余额只有3万到4万元人民币。以至于你们不能肯定我是否有足够的资金承担此次赴法的费用。
当时学校告诉我,我们这样的文化交流
签证银行流水的余额不会很重要,加之我也是第一次申请
签证,所以不是很了解这样的情况应该怎样处理。我有多张不同银行的储蓄卡.还有一些存款是交给父母帮我保存,以及一些股票的投资,当时我带了一张股票交易清单,上面的人民币市值也有十万多人民币,但是接收资料的人没有收取我这个东西。我认为这个没有问题,我的资金负担自己在
巴黎三个月的生活没有任何问题,我可以追加冻结5万元人民币以用作保证金,并购买5000欧元的旅行支票,以证明我的经济能力足够负担我在
巴黎三个月的所有费用。
你找朋友开收入证明,那你能提供相应工资卡的明细吗?能提供税单吗?不能。这些资料一部符合,很容易就会引起签证官怀疑。
看你的叙述觉得你的材料真的挺凌乱的,收拾收拾重新来过吧楼主
谢谢,那么你觉得有没有必要说一下那个收入证明的事?我和那个公司有业务来往都是合作的一些项目,从他公司走账,税,我拿走钱.或者避而不谈还是什么.我估计就是银行流水和收入对不上.
申根国家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冰岛、意大利、希腊、卢森堡、荷兰、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波兰、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马耳他、瑞士和列支敦士登,欧元区和申根国列表以上内容截止2009年1月1日
签证类型:申根26国家个人旅游/探亲访友/商务签证
入境次数:单次多次使馆批复为准
停留:以使馆批复为准(根据申请时间批准)
有效期:以使馆批复为准
办理时长:5-15个工作日具体使馆签发为准
是否面试:是
根据欧盟新规,从2015年10月12日起,12岁以上的申根国家签证申请者,本人均须前往目的地国家的使领馆或当地签证中心提供本人生物特征识别数据(即俗称:录入指纹+拍照),通过他人代交或邮寄的申请形式将只适用于指纹已经被采集过的申请者。
首次申请的生物识别数据和申根签证申请表格中提交的数据将被记录于签证信息系统的数据库中,并保留五年。在此期间内的后续申请中,多次前往申根地区的旅客将无需重复指纹录入步骤,指纹可直接从签证信息系统中的过往申请文件复制
(注:12周岁以下儿童可免于录入指纹)
签证受理中心将于7月2日起开放周六9:00~12:00时段的贵宾服务。无需额外操作,只要您预约了周六时段,即会自动升级为贵宾,并在递交申请的过程中享受贵宾服务同时需要缴纳贵宾服务的费用+250元。
周六通过贵宾服务递交申请旨在为申请人提供更大的便利,并不代表申请会得到使领馆签证处的加速处理。
以下受理中心将于周六9:00~12:00时段开放:北京、上海、广州、成都、重庆、武汉、沈阳。
(请注意:中心周六时段只受理有预约的贵宾申请。补交材料和护照领取部门仅工作日开放。)
递签城市(领区具体请咨询客服):
按领区划分录指纹面试
1.北京领区:北京、天津、河北、河南、内蒙古、山东、山西、陕西、宁夏、甘肃、青海、新疆和西藏
2.上海领区:上海、江苏、浙江、安徽
3.成都领区:四川、重庆、云南、贵州
4.武汉领区:湖北、湖南、江西
5.广州领区:广东、广西、福建、海南
6.沈阳领区:辽宁、黑龙江、吉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