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郁闷啊 情况大概这样:
我在
德国念书 无稳定收入 之前12月中旬让我老婆申请探亲
签证过来 但是被拒签了 拒签理由两点:
1. 未能提供足够资金证明
2.不能确定是否会在
签证到期前离开
申根成员国
比较郁闷的是 关于第一点 我老婆提供了活期和定期的存款证明 还有我老婆的最近6个月的银行流水单 但是当时面签官根本没有收这些材料
只是拿走了我在
德国开的不带经济担保的担保书(Verpflichtungserklärung) 对方仅凭我的担保书就武断的认为没有提供足够资金证明 我觉得很冤啊
我现在想让老婆重新预约申请 我这边刚让在
德国已经工作的朋友帮忙给我老婆办了一个带经济担保的担保书 我想问的是 再次递签 那担保人是我朋友 但是其实我老婆过来的目的不是访友而是探亲(看我) 那这种情况到时面签该怎么说呢? 邀请人和担保人不一样可以吗?比方说我作为邀请人 我朋友仅作为
德国那边的经济担保人 这种形式是否可以? 还是干脆简单些就直接走访友形式 不要再提起我(我担心这样大使馆又会觉得动机不纯 毕竟之前的探亲
签证被拒使馆肯定有留档的)
请大家给个建议吧 我好想我老婆啊~~~~~泪奔
申根国家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冰岛、意大利、希腊、卢森堡、荷兰、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波兰、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马耳他、瑞士和列支敦士登,欧元区和申根国列表以上内容截止2009年1月1日
签证类型:申根26国家个人旅游/探亲访友/商务签证
入境次数:单次多次使馆批复为准
停留:以使馆批复为准(根据申请时间批准)
有效期:以使馆批复为准
办理时长:5-15个工作日具体使馆签发为准
是否面试:是
根据欧盟新规,从2015年10月12日起,12岁以上的申根国家签证申请者,本人均须前往目的地国家的使领馆或当地签证中心提供本人生物特征识别数据(即俗称:录入指纹+拍照),通过他人代交或邮寄的申请形式将只适用于指纹已经被采集过的申请者。
首次申请的生物识别数据和申根签证申请表格中提交的数据将被记录于签证信息系统的数据库中,并保留五年。在此期间内的后续申请中,多次前往申根地区的旅客将无需重复指纹录入步骤,指纹可直接从签证信息系统中的过往申请文件复制
(注:12周岁以下儿童可免于录入指纹)
签证受理中心将于7月2日起开放周六9:00~12:00时段的贵宾服务。无需额外操作,只要您预约了周六时段,即会自动升级为贵宾,并在递交申请的过程中享受贵宾服务同时需要缴纳贵宾服务的费用+250元。
周六通过贵宾服务递交申请旨在为申请人提供更大的便利,并不代表申请会得到使领馆签证处的加速处理。
以下受理中心将于周六9:00~12:00时段开放:北京、上海、广州、成都、重庆、武汉、沈阳。
(请注意:中心周六时段只受理有预约的贵宾申请。补交材料和护照领取部门仅工作日开放。)
递签城市(领区具体请咨询客服):
按领区划分录指纹面试
1.北京领区:北京、天津、河北、河南、内蒙古、山东、山西、陕西、宁夏、甘肃、青海、新疆和西藏
2.上海领区:上海、江苏、浙江、安徽
3.成都领区:四川、重庆、云南、贵州
4.武汉领区:湖北、湖南、江西
5.广州领区:广东、广西、福建、海南
6.沈阳领区:辽宁、黑龙江、吉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