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我和老公2个人要在4/21出发去
西班牙游玩,3月初早早的取得了
签证。
可是后来因故我无法出行,所以我公公决定和我老公一起去。
3月底开始EMAIL
西班牙领事馆申请
签证预约,偏偏碰上坑爹的领事馆搬家,一直到4月初才回信说安排送签时间为4/12,我当时即以离出行时间较短为由,提出是否可以安排的早几天,石沉大海,没有回复。
只得在4/12上午将所有准备材料送至
西班牙领事馆。窗口小姐要求补交一下三样材料:
1.同行人即我老公的
签证复印件
2.我公公的退休证复印件
3.说我公公退休工资流水太少,本来老人家退休工资就2000多,账面余额是10000多。说要再补点资金
4/13上午,前两样材料补进去没说什么,第三样资金材料,我们附上了公公名下30000的定额存款。小姐建议把定额存款取出,存到退休工资流水账里。但当天因为时间关系,我们来不及这么操作,所以建议小姐先收下材料,如果实在
签证官觉得不行,我们再这么办。
4/19去领事馆取护照,收到拒签通知。理由“旅行目的和在
申根国逗留应满足的条件缺乏充分证明。”
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啊?到底为什么拒签啊?
21号出发的机票和内陆段机票全部作废。哭死!
但现在仍想申诉,因为老人原本计划在7月去
法国游玩,不想因为这个拒签记录影响7月的
签证。
比较啰嗦,请各位帮忙看看改如何申诉啊?
欧盟国家很怕老年人,到欧洲病了之后,就留下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