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我和老公2个人要在4/21出发去
西班牙游玩,3月初早早的取得了
签证。
可是后来因故我无法出行,所以我公公决定和我老公一起去。
3月底开始EMAIL
西班牙领事馆申请
签证预约,偏偏碰上坑爹的领事馆搬家,一直到4月初才回信说安排送签时间为4/12,我当时即以离出行时间较短为由,提出是否可以安排的早几天,石沉大海,没有回复。
只得在4/12上午将所有准备材料送至
西班牙领事馆。窗口小姐要求补交一下三样材料:
1.同行人即我老公的
签证复印件
2.我公公的退休证复印件
3.说我公公退休工资流水太少,本来老人家退休工资就2000多,账面余额是10000多。说要再补点资金
4/13上午,前两样材料补进去没说什么,第三样资金材料,我们附上了公公名下30000的定额存款。小姐建议把定额存款取出,存到退休工资流水账里。但当天因为时间关系,我们来不及这么操作,所以建议小姐先收下材料,如果实在
签证官觉得不行,我们再这么办。
4/19去领事馆取护照,收到拒签通知。理由“旅行目的和在
申根国逗留应满足的条件缺乏充分证明。”
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啊?到底为什么拒签啊?
21号出发的机票和内陆段机票全部作废。哭死!
但现在仍想申诉,因为老人原本计划在7月去
法国游玩,不想因为这个拒签记录影响7月的
签证。
比较啰嗦,请各位帮忙看看改如何申诉啊?
欧盟国家很怕老年人,到欧洲病了之后,就留下来了~~~~
欧盟国家很怕老年人,到欧洲病了之后,就留下来了~~~~
申根国家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冰岛、意大利、希腊、卢森堡、荷兰、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波兰、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马耳他、瑞士和列支敦士登,欧元区和申根国列表以上内容截止2009年1月1日
签证类型:申根26国家个人旅游/探亲访友/商务签证
入境次数:单次多次使馆批复为准
停留:以使馆批复为准(根据申请时间批准)
有效期:以使馆批复为准
办理时长:5-15个工作日具体使馆签发为准
是否面试:是
根据欧盟新规,从2015年10月12日起,12岁以上的申根国家签证申请者,本人均须前往目的地国家的使领馆或当地签证中心提供本人生物特征识别数据(即俗称:录入指纹+拍照),通过他人代交或邮寄的申请形式将只适用于指纹已经被采集过的申请者。
首次申请的生物识别数据和申根签证申请表格中提交的数据将被记录于签证信息系统的数据库中,并保留五年。在此期间内的后续申请中,多次前往申根地区的旅客将无需重复指纹录入步骤,指纹可直接从签证信息系统中的过往申请文件复制
(注:12周岁以下儿童可免于录入指纹)
签证受理中心将于7月2日起开放周六9:00~12:00时段的贵宾服务。无需额外操作,只要您预约了周六时段,即会自动升级为贵宾,并在递交申请的过程中享受贵宾服务同时需要缴纳贵宾服务的费用+250元。
周六通过贵宾服务递交申请旨在为申请人提供更大的便利,并不代表申请会得到使领馆签证处的加速处理。
以下受理中心将于周六9:00~12:00时段开放:北京、上海、广州、成都、重庆、武汉、沈阳。
(请注意:中心周六时段只受理有预约的贵宾申请。补交材料和护照领取部门仅工作日开放。)
递签城市(领区具体请咨询客服):
按领区划分录指纹面试
1.北京领区:北京、天津、河北、河南、内蒙古、山东、山西、陕西、宁夏、甘肃、青海、新疆和西藏
2.上海领区:上海、江苏、浙江、安徽
3.成都领区:四川、重庆、云南、贵州
4.武汉领区:湖北、湖南、江西
5.广州领区:广东、广西、福建、海南
6.沈阳领区:辽宁、黑龙江、吉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