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老婆准备在八月底去
德国、
法国蜜月旅行,总共21天。因为
德国有我一个很好的同学,所以申请了
德国探亲访友
签证(但是同学的父母在同一时期要去
德国照看他孩子,而同学已经给他父母做了担保,所以只能给我们出具邀请函,但不能再为我们担保)。面签时间定在7月中旬。
本来我们的计划是:为了简便,面签材料里把全部
行程都放在同学所在的城市(在
杜伊斯堡附近的一个小城市),21天住宿在同学家里。但是刚听一位做
签证的朋友说,21天呆在一个小城市太假了,肯定会被
德国大使馆拒签,建议加上旅游
行程(即:我同学家+
德国其它城市+
法国),可以先在同学家住三五天,但是其它
行程仍应当设计旅游
线路并出具旅馆预订单。我这个朋友的说法直接把我们原定计划和材料打乱了,所以现在正在紧急修改材料。
现在我的问题是:
1、探亲访友
签证可以部分时间访友,部分时间旅游吗?如果21天都在我同学那住,是不是肯定会被拒签?
2、
德国探亲访友
签证可以离开
德国然后去
法国旅游吗?
3、因为同学无法为我们担保,所以,如果我自己做担保,是否还需要出具担保函?自己担保的担保函具体内容是什么,大家有没有模版能提供一下
4、
德国大使馆网站上有“经济担保书”这个东西,需要到
德国大使馆花25欧办理。如果我为我自己出具担保函,还必须去大使馆办理“经济担保书”吗?
5、我的月收入多为现金且不固定(但年收入大约8万左右,单位能开具收入证明),我老婆月收入固定,而我的收入基本上都存在我老婆账户里。现在我账户里有2万多存款,我老婆有20万左右存款,我名下有一套房产,我老婆名下有一辆车。我存款较少,能给我们两人做担保吗?或者说,我和我老婆能不能共同为我俩出行做担保?
6、面签的时候,说我们两人是蜜月旅行,好不好?(因为申请的是探亲访友
签证,总感觉不应当体现出旅游的性质)
因为还有不到两周就要面签了,还有N多问题没搞清,所以跪求各位大神予以赐教!小弟感激不尽.....
申根国家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冰岛、意大利、希腊、卢森堡、荷兰、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波兰、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马耳他、瑞士和列支敦士登,欧元区和申根国列表以上内容截止2009年1月1日
签证类型:申根26国家个人旅游/探亲访友/商务签证
入境次数:单次多次使馆批复为准
停留:以使馆批复为准(根据申请时间批准)
有效期:以使馆批复为准
办理时长:5-15个工作日具体使馆签发为准
是否面试:是
根据欧盟新规,从2015年10月12日起,12岁以上的申根国家签证申请者,本人均须前往目的地国家的使领馆或当地签证中心提供本人生物特征识别数据(即俗称:录入指纹+拍照),通过他人代交或邮寄的申请形式将只适用于指纹已经被采集过的申请者。
首次申请的生物识别数据和申根签证申请表格中提交的数据将被记录于签证信息系统的数据库中,并保留五年。在此期间内的后续申请中,多次前往申根地区的旅客将无需重复指纹录入步骤,指纹可直接从签证信息系统中的过往申请文件复制
(注:12周岁以下儿童可免于录入指纹)
签证受理中心将于7月2日起开放周六9:00~12:00时段的贵宾服务。无需额外操作,只要您预约了周六时段,即会自动升级为贵宾,并在递交申请的过程中享受贵宾服务同时需要缴纳贵宾服务的费用+250元。
周六通过贵宾服务递交申请旨在为申请人提供更大的便利,并不代表申请会得到使领馆签证处的加速处理。
以下受理中心将于周六9:00~12:00时段开放:北京、上海、广州、成都、重庆、武汉、沈阳。
(请注意:中心周六时段只受理有预约的贵宾申请。补交材料和护照领取部门仅工作日开放。)
递签城市(领区具体请咨询客服):
按领区划分录指纹面试
1.北京领区:北京、天津、河北、河南、内蒙古、山东、山西、陕西、宁夏、甘肃、青海、新疆和西藏
2.上海领区:上海、江苏、浙江、安徽
3.成都领区:四川、重庆、云南、贵州
4.武汉领区:湖北、湖南、江西
5.广州领区:广东、广西、福建、海南
6.沈阳领区:辽宁、黑龙江、吉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