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面签时间太晚,没有了回旋的余地,所以一切都搞的谨小慎微。
我
德国公干,申请商务
签证,
德国总公司邀请函时间为10月4日到12日,想提前几天走,跟老婆一块先玩几天,同时带老婆到公司驻地也玩几天。问题来了:
成都,
德国领事馆,我申请商务签,老婆申请旅游签,但出发均在9月29日(不是邀请函的4号到12号),是否可行?
没任何造假行为,实话实说,就是趁假期带老婆一块先玩几天。不知
道因为这个商务
签证是否又出问题。
9月20号才面签,欧洲的往返机票住宿交通等均已安排妥当,如果被拒,损失惨重啊。
谢谢大家的指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