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几个朋友计划3月去
加拿大自架游,那边有两个前公司的同事,这边的一个是入了澳洲籍的海归,一个是已经拿过一年内多次
签证的,只剩我没有
签证了,这周去
香港签结果被已有移民倾向为由拒绝了,我想再次申请但不知道应该补充一些什么材料证明我只是单纯的去旅游呢? 请大伙帮帮忙。 拜谢了。
个人情况如下:
28岁单身,护照空白,只在很多年前去过
泰国和
新加坡但没有证明。做IT,有几个国际认证,公司不是太出名,非外资。 喜欢旅游,当然之前都是在国内游。名下没有房产。
上次提交的材料:
1. 规定提交的表格和照片;
2. 存折(活期和定期都有)和工资单以及基金记录,合计大约三十万人民币;
3. 公司的在职证明和准假信;
4. 公安局的开具无犯罪证明;
5. 大致的
行程计划(只有3月15到28日的,但我的申请表的时间是从3月1日到4月10日,不知道这个是否有影响);
2. 当时申请表写这么长时间是因为一直没能最终确定启程和回来的时间,只知道总行程大约15天,所以才会填这么久,主要还是第一次签不太清楚这么填。
3. 我很久以前去过新加坡和泰国,可惜护照换了没有证据证明。
4. 是因为听朋友说起他们在计划自架游会去北极,觉得机会难得,所以才会想去加拿大旅游的。
我现在想写一份类似申诉信的东西,可是英文不好,不知道能否有人能帮忙翻译一下或是有没有类似的范例呢。
目前大致的想法是:
1. 补充公司的介绍,包括资质的证明文件;
2. 说明和公司的合同要到2010年才到期,公司提供良好的培训,在职期间考取了多个国际认证,无意违约;
3. 我的父母都在广州,而且关系很好,不会扔下他们独自出国,一定会如期归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