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舅舅在
西班牙生活多年,这次妈妈和姨妈准备去
巴塞罗那看看舅舅顺便游玩一下。差不多花费了一周的时间准备了
签证材料,在11月25日前往上海
西班牙签证中心递交了材料。但是5个工作日后收到拒签信,理由是第八条旅行目的及
申根国停留目的可信度不高。妈妈和姨妈都已退休,没有出国经历,不知会不会因此影响出签。
下面是提交的所有材料:
母亲和姨妈的
1、身份证、户口本、护照
2、房产证明
3、与舅舅的亲属关系公正
4、结婚证
5、退休证
6、探亲邀请函
7、机票订单(携程预订非真实)
8、存款证明:退休工资卡的流水,账上有余额约5万元;欧元固定存款约5万元;定期存款:10万元。因为之前家中的钱主要都放在了银行理财产品上,为了这次要办
签证,怕没有活期余额不行,就从理财产品中退了一些出来存进了工资卡中,时间很近,是在11月存入的,超过了材料中需要的6个月的时间。但银行卡上的一直都有资金进出的记录。
9、
保险舅舅提供的:
1、身份证、护照、驾驶证
2、银行流水(舅舅提供的是2015年的交税记录,因舅舅在
西班牙是开饭店,材料中提到需要提交近3个月的收入证明,舅舅说2016年的纳税记录需要在年底才可拉出来,他去申请邀请函的时候也是提供的这个记录)
所有提交的材料都在这里了,不知道还缺失了什么材料。申请表中在勾选住宿的一栏中选择的是提供住宿,但是交材料的时候没有提供邀请人的住宿证明,不知道这个是不是导致第八条被拒的理由。还有就是申请表的中停留日期手动修改过,因为申请日期直接写的是3个月,但是被告知需要按照机票预订单的天数写,所以手动划过,并在旁边签字。不知道会不会让
签证官留下什么不好的印象。。。。
真的没有其他了,求大神指点一下到底还有啥问题,马上要开始写申诉材料了,往哪个方向写会比较好。这样的情况被拒正常吗???
申根国家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冰岛、意大利、希腊、卢森堡、荷兰、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波兰、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马耳他、瑞士和列支敦士登,欧元区和申根国列表以上内容截止2009年1月1日
签证类型:申根26国家个人旅游/探亲访友/商务签证
入境次数:单次多次使馆批复为准
停留:以使馆批复为准(根据申请时间批准)
有效期:以使馆批复为准
办理时长:5-15个工作日具体使馆签发为准
是否面试:是
根据欧盟新规,从2015年10月12日起,12岁以上的申根国家签证申请者,本人均须前往目的地国家的使领馆或当地签证中心提供本人生物特征识别数据(即俗称:录入指纹+拍照),通过他人代交或邮寄的申请形式将只适用于指纹已经被采集过的申请者。
首次申请的生物识别数据和申根签证申请表格中提交的数据将被记录于签证信息系统的数据库中,并保留五年。在此期间内的后续申请中,多次前往申根地区的旅客将无需重复指纹录入步骤,指纹可直接从签证信息系统中的过往申请文件复制
(注:12周岁以下儿童可免于录入指纹)
签证受理中心将于7月2日起开放周六9:00~12:00时段的贵宾服务。无需额外操作,只要您预约了周六时段,即会自动升级为贵宾,并在递交申请的过程中享受贵宾服务同时需要缴纳贵宾服务的费用+250元。
周六通过贵宾服务递交申请旨在为申请人提供更大的便利,并不代表申请会得到使领馆签证处的加速处理。
以下受理中心将于周六9:00~12:00时段开放:北京、上海、广州、成都、重庆、武汉、沈阳。
(请注意:中心周六时段只受理有预约的贵宾申请。补交材料和护照领取部门仅工作日开放。)
递签城市(领区具体请咨询客服):
按领区划分录指纹面试
1.北京领区:北京、天津、河北、河南、内蒙古、山东、山西、陕西、宁夏、甘肃、青海、新疆和西藏
2.上海领区:上海、江苏、浙江、安徽
3.成都领区:四川、重庆、云南、贵州
4.武汉领区:湖北、湖南、江西
5.广州领区:广东、广西、福建、海南
6.沈阳领区:辽宁、黑龙江、吉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