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介绍一下本人情况: 2015年8月第一次申请
法国签证,去留学,拿到为期一年的长期
签证。到期后因为留在那边实习的原因,又拿到了一个临时的短居,于2016年底到底,到期前就回国了。这次是因为要参加毕业典礼而再要去
法国(当然也有顺便旅游的打算...),和妈妈一起申请的因私短期
签证,材料中有提供学校出具的邀请函。
5.29在西安递签,材料齐全,而且毕竟自己是因私,也提供有邀请函,就总感觉这种正当理由的,拒签的可能性应该不太大吧...6.1显示材料转交到北京使馆开始审核。
6.6接到电话,实不相瞒刚接到的时候我
十分紧张,不知道是不是出了什么问题,回答问题之前总是担心会不会没回答好对自己的
签证有什么影响...结果电调的内容
十分出人意料,不是像通常所说的电调一样通知你少了某项材料或者某项材料不合格,也不是问我一些关于
行程安排的细节问题来查真假,而是告诉我,
签证官在审核我的材料的时候在系统里发现,我还有一个在有效期内的
法国居留,问我居留到期了吗。说实话我当时有点懵,刚开始都有点没听懂她的意思...然后我就回答说我的居留就是当时留学的长期
签证,一年期,但具体到期日期我记不清楚了,然后她又问我是什么时候回国的,这时候我才猛然想起我在长期
签证到期后又申请过一个临时的短居,我就马上又说有这么一个情况,是2016.12.31到期,并且我在到期前就已经回国。所有问题都如实回答,而且我们还讨论了一下,如果我有居留,根本就不需要申请
签证了啊...她说是的,
签证官就是因为这个才觉得很奇怪...然后她就说那她去和
签证官反馈一下这个情况,看是不是哪里搞错了,电话结束。
虽然感觉这个电调应该不会有什么大问题,我所有问题都如实回答,而且她提出的这个情况确实是不存在的,具体哪里搞错了我也不清楚,但是自己没有居留,也没有申请过,这肯定是事实。
但今天已经6.14了,在网上看
签证状态还是没有任何变化,显示正在使馆审核,就按照6.1材料到达使馆开始计算,今天也已经10个工作日了。我6.22凌晨的机票,所以6.21就要出发,而且
签证选择的是邮寄服务,感觉时间越来越近,真的有点紧张了。我朋友安慰我说没关系的,审核时间有点长,搞不好最后出来给你个长时间的
签证也说不定啊。可是自己心里还是紧张的,担心出现什么意外。打算今天在线留言问问看,别的我也不知道还能怎么问...这么长时间会不会有什么问题啊...
申根国家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冰岛、意大利、希腊、卢森堡、荷兰、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波兰、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马耳他、瑞士和列支敦士登,欧元区和申根国列表以上内容截止2009年1月1日
签证类型:申根26国家个人旅游/探亲访友/商务签证
入境次数:单次多次使馆批复为准
停留:以使馆批复为准(根据申请时间批准)
有效期:以使馆批复为准
办理时长:5-15个工作日具体使馆签发为准
是否面试:是
根据欧盟新规,从2015年10月12日起,12岁以上的申根国家签证申请者,本人均须前往目的地国家的使领馆或当地签证中心提供本人生物特征识别数据(即俗称:录入指纹+拍照),通过他人代交或邮寄的申请形式将只适用于指纹已经被采集过的申请者。
首次申请的生物识别数据和申根签证申请表格中提交的数据将被记录于签证信息系统的数据库中,并保留五年。在此期间内的后续申请中,多次前往申根地区的旅客将无需重复指纹录入步骤,指纹可直接从签证信息系统中的过往申请文件复制
(注:12周岁以下儿童可免于录入指纹)
签证受理中心将于7月2日起开放周六9:00~12:00时段的贵宾服务。无需额外操作,只要您预约了周六时段,即会自动升级为贵宾,并在递交申请的过程中享受贵宾服务同时需要缴纳贵宾服务的费用+250元。
周六通过贵宾服务递交申请旨在为申请人提供更大的便利,并不代表申请会得到使领馆签证处的加速处理。
以下受理中心将于周六9:00~12:00时段开放:北京、上海、广州、成都、重庆、武汉、沈阳。
(请注意:中心周六时段只受理有预约的贵宾申请。补交材料和护照领取部门仅工作日开放。)
递签城市(领区具体请咨询客服):
按领区划分录指纹面试
1.北京领区:北京、天津、河北、河南、内蒙古、山东、山西、陕西、宁夏、甘肃、青海、新疆和西藏
2.上海领区:上海、江苏、浙江、安徽
3.成都领区:四川、重庆、云南、贵州
4.武汉领区:湖北、湖南、江西
5.广州领区:广东、广西、福建、海南
6.沈阳领区:辽宁、黑龙江、吉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