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惯例,简单介绍情况
楼主今年20,计划8月11号和表姐一起去
西班牙,
行程11天
6.26递签,6.29号被通知补交资金证明材料和出身证明,本人不在上海,7.3号让在上海的同学帮忙补交,7.7被通知
签证有问题要本人亲自去取(在电话里不断询问,得到拒签的消息TAT)
今天去上海拿回了
签证,第三条(资金问题)不过关,准备周四去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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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提交了父母在职证明和银行卡AB流水,父亲卡A:5W+,不过是递材料前几天转进去的(从母亲的另一张卡C,因为没满6个月所以没有打印出来,现在想来简直蠢哭了!!!),第二次补交材料出生证明和母亲银行账单B,(至此两份账单余额都是5w+但都是近期才转入的)打到这里楼主已经觉得自己蠢爆了。。。完全浪费了补交材料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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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申诉准备材料:申诉信
之前转钱的银行卡C的流水(证明近期转入的钱是自己的)
房产证和房地产经济合同(卖房所得活期只有10W+,剩下的用于投资,要怎么解释给
签证官呢)
机动车登记证书
父母资金担保信
提问:房子已经卖了,原先的房产证还需要提交么,提交房地产经济合同需要翻译么
如果所有资料都需要翻译,可以自行翻译么?
还有什么申诉材料可以补充呢
申根国家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冰岛、意大利、希腊、卢森堡、荷兰、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波兰、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马耳他、瑞士和列支敦士登,欧元区和申根国列表以上内容截止2009年1月1日
签证类型:申根26国家个人旅游/探亲访友/商务签证
入境次数:单次多次使馆批复为准
停留:以使馆批复为准(根据申请时间批准)
有效期:以使馆批复为准
办理时长:5-15个工作日具体使馆签发为准
是否面试:是
根据欧盟新规,从2015年10月12日起,12岁以上的申根国家签证申请者,本人均须前往目的地国家的使领馆或当地签证中心提供本人生物特征识别数据(即俗称:录入指纹+拍照),通过他人代交或邮寄的申请形式将只适用于指纹已经被采集过的申请者。
首次申请的生物识别数据和申根签证申请表格中提交的数据将被记录于签证信息系统的数据库中,并保留五年。在此期间内的后续申请中,多次前往申根地区的旅客将无需重复指纹录入步骤,指纹可直接从签证信息系统中的过往申请文件复制
(注:12周岁以下儿童可免于录入指纹)
签证受理中心将于7月2日起开放周六9:00~12:00时段的贵宾服务。无需额外操作,只要您预约了周六时段,即会自动升级为贵宾,并在递交申请的过程中享受贵宾服务同时需要缴纳贵宾服务的费用+250元。
周六通过贵宾服务递交申请旨在为申请人提供更大的便利,并不代表申请会得到使领馆签证处的加速处理。
以下受理中心将于周六9:00~12:00时段开放:北京、上海、广州、成都、重庆、武汉、沈阳。
(请注意:中心周六时段只受理有预约的贵宾申请。补交材料和护照领取部门仅工作日开放。)
递签城市(领区具体请咨询客服):
按领区划分录指纹面试
1.北京领区:北京、天津、河北、河南、内蒙古、山东、山西、陕西、宁夏、甘肃、青海、新疆和西藏
2.上海领区:上海、江苏、浙江、安徽
3.成都领区:四川、重庆、云南、贵州
4.武汉领区:湖北、湖南、江西
5.广州领区:广东、广西、福建、海南
6.沈阳领区:辽宁、黑龙江、吉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