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给大家说下情况:
我们部门今年完成了比较漂亮的业绩,就想着在12月中40来人一起远赴
巴黎去团建年会为今年画上个完美的句号。但部门的同事分布在全国不同地方,因此只能分开北上广三个地方分别递签。由我们个人准备私人资料,找了一家普通旅行社来统一做
行程、订机票等。
先说下个人资料:
三本护照,第一本1999年
韩国团签;第二本2002
日本团签;第三本2008年
英国留学
签证,2011有
申根签证一次,
法国进出两次(去了
普罗旺斯,见我以前的帖子哦有美照),第二次顺带溜达了德意瑞等7国,后续9年去了
日本几次、
韩国几次、
泰国几次、还有
新加坡、
马来西亚、孟加拉、
斯里兰卡、
迪拜....等,今年20177月获得
美国旅游10年多次往返
签证,没有过半次拒签记录及过境不良记录。
2009-2011年
英国留学,2011年毕业获得硕士学位。
2011年-至今历经3位大东家,收入一直稳定,流水漂亮,余额充足。
广州本地户口,本地公司,爸妈房产有我名字,有提交作为补充资料。
理财产品均有提供作为辅助材料。
然后是公司部分材料:
中英双文盖鲜章的在职证明
营业执照盖鲜章的复印件,中文
公司提供的出资证明盖鲜章,批假人签名,中文
最后是普通旅行社提供的统一资料:
行程规划,表格就三列,从左到右分别是日期目的地、景点、事宜安排,反正就是那种如果是我自己做(譬如2011年那次)肯定不会做得那么简陋还英文词态都错的
机票订单,我都没法辨认出真假
代购买符合要求的旅游
保险。
结果,我们广州3个人(包括我和同事A、同事B)10.27(周五)上午递交的资料,昨天10.30(周一)我和同事A分别收到短信通知可以拿护照,同事B没收到短信,后来10.31(今天)旅行社帮同事B查状态发现也可以取护照了。所以三人都领到护照后,拆开信封,都是拒签,“依据《
申根国
签证法》的第32条与第34条以及
法国《外国人入境、居留与庇护权法》第211-2条款内容,您提供的关于旅行目的和在
申根国逗留条件方面的信息的可信度不高。”
我十年漂亮的
签证生涯就在这一刻产生了污点.......
更加令人无法接受的是,北京递签的9位同事在今天拿到的是
签证通过的结果,我很想知道下,问题会是出在哪里呢?唯一的不同就是虽然是同一家旅行社做的资料,但机票出发地是不同的,
行程都是一样的啊......跪求各位大神,给指导......
还有现在是申诉?还是二签?我在11月底要先飞一趟
美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