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先介绍一下我申请
签证的情况: 上周由
德国的直属领导出了邀请函,访问目的写的是因项目生产地转移至
中国,所以需前去
德国总部做项目支持,逗留时间在一个月,就此前往上海的德科
签证中心提交了商务
签证申请。在提交申请的第三天收到
签证中心的电话,说德领馆要求我提供
德国劳工局的工作许可。我以为VO因我停留时间过长产生短期工作的嫌疑,因此和直属领导沟通后更改了邀请函,将访问目的细化为项目会议,并将停留时间改为2周。同时附上一封解释信说明绝无在当地工作意图,仅仅只是参加项目会议支持项目进展等。提交解释信后第二天收到
签证中心电话预约前往德领馆
签证中心面谈。面谈小房间里是个略有年纪的女士。她第一句话询问的是为什么要把一个月改为两周,具体的日程是什么。我回答说改时间是为消除领馆关于短期工作的误会和
德国同事商议压缩
行程的结果,具体
行程包括项目会议,技术澄清,和
中国供应商的会议等等。她说这在我看来说是工作,无论两天还是两周,你是
中国b公司,去
德国b公司支持b公司的项目,所以你仍然需要
德国劳工局发的工作许可。我给你两周时间,如果无法提供的话我届时只能拒签。她在我去面谈前就已经做好了判断,所以最后已经没有必要再多申辩了。整个过程我都是诚实应对的。早听说
德国商务签麻烦,但没料到这么奇葩的结局,这应该和遇到的VO有关吧。 现在想咨询大家的问题是,现在最好的做法是不是在被拒签之前主动撤签,然后换一个
申根国家重新申请?但如果撤签护照上会不会仍然留下受理签?
申根签是否联网,可以看到最近的指纹和申请纪录因而引起麻烦呢?有没有什么好的其他建议?多谢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