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大家两个
签证的问题(我是白板护照,想办澳洲676的旅游
签证):
1、我于去年离婚(男性),但是户口本上还没有更新,婚姻状况一栏还是“已婚”,不知道是否需要先去更新户口本再递交申请?如果在户口本上体现的是“离异”,不知道对于
签证有没有不好的影响,大家有什么建议啊?
2、我的单位是一家较有名气的外资企业,但还没进500强,目前我是在其厦门的办事处上班,但是公司在厦门并没有法人实体,实际上我应该算是受雇于公司在广州的分公司,在厦门上班,户口等等都是厦门的,相信很多在外资上班的都明白这种情况啊,请教长老们,这种情况办676
签证有没有什么问题呢?
先谢谢大家的指点啦!:)
我经常干“附加说明”的事情,每次都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