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LG是订婚关系,我在外资,稳定社保税收,已拿到
签证。LG是SOHO一族,无固定收入,名下房3套、车一台、流水约十万/月。去年办签时,听朋友说SOHO拒签率很大,就借了朋友公司开了个职位证明什么的,结果
签证官电话来对质细节,结果没及时对答如流。目前拒签是一封
签证官的信,护照上无拒章。拒签理由是:1、不能完全对答公司地址啊相关信息,不能证明公司关系;2、个人户口关系不紧密(早年为低分数考大学,拖关系调广东亲戚家户口,再没转出)。
由于我的
签证还有几个月就到期,想请问下,我们是否应该重新办理LG的
签证(已经隔了几个月)?重新签的话,LG的职位怎么写?将错就错,还是承认上次的作假?谢谢!
写封简单的解释信,说你们这次是爱情之旅什么的,上次申请时因为被原公司聘担任市场推广,或者合作某项目,所以对公司内务不了解,现在完成后自己工作了(用soho申请时)。
提供你的签证页,能证明你们订婚关系的材料,照片,帐号。实际上你们等同夫妻,所以的资料是可以共享的,只要证明你们的关系,他的户口问题可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