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带姐姐家的16岁小孩去
德国旅游,姐姐和姐夫不去,在中智德签上填入小孩的相关信息后得出的材料包括:
7.经过
中国外交部或
中国驻外使馆认证的与经济依附人亲属关系公证书原件
如申请人经济不独立必须提供
9.经过
中国外交部或
中国驻外使馆认证的出生医学证明公证原件(内含翻译)
12.经过
中国外交部或
中国驻外使馆认证亲属许可公证原件 (内含翻译)
因为对第7项是否需要翻译件有疑问,咨询了中智,然后中智告诉我,不需要7,即不需要亲属关系公证,因为出生医学证明公证书已经证明了与父母的关系。
我很疑惑,如果不要7,为什么材料里会列出呢,如果真如中智所说,只准备了9和12,到时审核说差材料也没办法了吧(因为是邮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