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
我bf
1.是公司的总监,公司是成都的,但是他负责上海区域业务,因此工作长居地为上海,并且他也是上海人。因此工作证明写的是在上海。
2.流水能满足规定要求。
3.
酒店定的是我的名字,前6,7天的房租已经支付了,我选的都是room for 2persons,大家知道欧洲的
酒店跟国内不同,2个人用大床房跟1个人用大床房的价格是不同的,我全部定的是两人使用的,但是,没有写BF的名字上去,
Booking只让写一个人的。
现在网上显示出现材料缺失,也不知道缺少什么,只是当时工作人员告知1和3的情况可能会有风险,大家是否可以告知一下亲自前往上海领事馆有没有补救方法,因为我是成都领事馆签的,成都领事馆的工作人员一般都是让补材料即可。
PS BF有过美签成功记录,不知道有没有帮助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