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次被
德国拒签怎么申诉呀,第一次拒签理由可能是
行程的问题单第二次又被拒且理由极可怕,是拒签信的第六条内容为一个或多个成员国认为,您对公共秩序、国内安全、欧共体条例第562/2006号(
申根边境法)第2条第19款所定义的公共卫生或一个或多个成员国的国际关系构成危险,有人知道真么处理吗?这是我老婆第一次被拒,她以前从没被拒过,上次去
德国还是今年一月份,请问哪位童鞋有过类似经验呀?是不是很严重呀,我老婆不懂英文,每次出国都是和我一起去,从来没在国外犯过法,也没逾期不归过呀。另外申诉容易吗,给说几句!!!!跪谢!!!
1. 钱不够多:收入不够稳定或月均收入不够多
2. 国内无稳定生活:无稳定工作或没固定资产只有活期存款,可能跑到德国打黑工不回来了
3. 旅游目的不明确:行程太粗略或者不可信(比如3天去10个城市或者1个城市待1个月)
4. 假材料
你从这个角度想想,你们的材料能不能充分否定前3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