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正在准备
加拿大访友签,准备圣诞去男友家玩. 他是土生土长
加拿大人,和我现在在
中国工作.
首先说说自己的看法
根据看大家的帖子经验和官网的信息,总结使馆应该看重的三个条件:a) 合理的理由去加;b) 足够的资金在那花;c)一定会回
中国的理由。
所以初步除了官网上的各种表格信息,我觉得我会提供 a) 表明去他家玩;b)银行流水其实我每月进出在3W的样子,然后准备提供一个5~8W的存款证明(不过估计其实存款证明可有可无)+ 他家的房子证明(因为我住他家)。 c) 会重点涉及到讲我很喜欢我的工作,同时放上和父母合照来表明家庭关系牵绊。
上面是我自己的见解,希望能有各位前辈可以指教。同时我其实也有一些疑问:
问题一的背景:
由于
加拿大有一个法律叫做common-law,意思就是如果你和另一半在还没结婚的情况下一起居住超过1年,你们就适用于这种法律,那么你么双方就是对方的common-law的家庭成员关系。(这个解释起来有点复杂,不知道大家看懂了没)。
所以我这里就有了问题一:
因为他也在
中国,所以我想的是他妈妈和他一起写邀请信。但由于我们其实满足common-law这个条约,所以他在提议选邀请人身份的时候表明自己有一个common-law partner; 我的问题是因为我看到网上有好多说这种关系因为很难得到证实,同时由于假结婚都喜欢做这种文章,所以可能申请下来不是简单流程反而会更困难。我自己确实是很疑惑,所以想请教前辈们的看法,关系就表明是男女朋友就好了,还是说表明是common-law partner呢?
问题二的背景:
由于我们是去过圣诞节,所以会住在他家。然后我在网上看到有让对方提供房产证明之类的东西来表示邀请人方的经济实力和收入状况等等。
所以我这里有问题二:
首先,房子证明我们一致协商认为是可以提供的,表明他家有房子让我住;但是,关于邀请人的经济实力,我想问还需要提供比如他妈妈的工作收入证明?或者税收等一切能代表她工作情况和收入的东西吗? 因为我自己是觉得这个好像有点画蛇添足的感觉,但是网上看好几个人都有提供,但具体对
签证有没有帮助还不得而知,因为有些悲剧了有些过了。所以还望各位前辈指教!
同时也希望和大家探讨关于访友签的问题,因为感觉申访友的都很少,很难找到详细的具体的经验。
如果今后有移民的规划,还是尽量证明是partner,我觉得这样对那时的移民审查有好处,记录上你们的partner关系有历史了因为。
common-law不但要同居一定的时间,还需要共同财产,两人共同生活的痕迹,比如付同居地日常水电煤缴费单等等。
问题二,我觉得有加拿大当地的房产证明即可。你男朋友稳定的中国工作证明反而更有力些,表明是带你回家度假,会继续回中国工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