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上海领区的,准备6月份去
德国-
荷兰-
比利时-
法国,夫妻二人带孩子,
德国跟
荷兰天数一样多,从
德国入境,从外企德科网站上打印了一份申请表,有如下几个问题:
1. 第10项:未成年申请人须填写合法监护人的姓名、住址(如与申请人不同) 及国籍
请问这里的合法监护人是父母都要填,还是只要填一个?
2. 第27项:以往申请
申根签证是否有指纹纪录
我2007年曾经办过
荷兰的
申根签证,当时是工作单位代为提交的申请,我也不记得有没有留指纹了。这里应该怎么填呢?
3. 第28项:最终目的国入境许可,如适用请注明
这是什么意思?需要填吗?
4. 第31项:
申根国的邀请人姓名,如无邀请人,请填写
申根国的
酒店或暂住居所名称
看了之前的帖子,这里应该就是填第一家
酒店的名称吧?
5. 第32项:邀请公司或机构名称及地址
这里是不是就不用填,空着?还是填None?
6. 最后的签名(这里有两个小问题)
因为办护照的时候要求一笔一划正楷签名,跟我平时签名的笔迹不一样。请问这份申请表上的签名是要跟护照上一致?还是按照平时的习惯签就可以?
小孩的申请表上,是我代签他自己的名字吧?
问题有点多,先谢谢大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