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女友一起打算去
法国旅游,现在的情况是这样:5月5号递交
签证,女友过了(批了3个月),我没过。
被拒签的原因:1. 您所提供的关于旅行目的和在
申根国逗留条件方面的信息的可信度不高; 2. 您在
签证到期前离开
申根国的意愿缺乏充分说明
具体情况分析:
递交的共同材料我和女友是一样的,包括
1. eueueu的
行程单(
荷兰4天,
法国8天,标明日期,航班号,主要景点,交通方式,住宿地点)
2. 国际往返飞机票(成都-
阿姆斯特丹)预订单
3.
法国和
荷兰之间往返飞机票(
阿姆斯特丹-
巴黎)预订单
4. 覆盖整个
行程的
酒店订单(
Booking)
5. 保单
女友在银行工作,提供了工资流水,机构证明,在职人员证明等必要的条件
问题是我的身份上面,LZ在
美国攻读研究生,去年12月回国,找到国内某银行的工作,不过是今年7月培训。递交
签证之前我一直填写的学生身份,准备的也是毕业证和学生证,结果递交的时候,工作人员说我已经毕业了,只能算失业的状态,还让我写了一封解释信。上面我写了与某银行签约,因为7月才开始培训,所以现在是“失业”,最后保证按时回国之类。虽然提交了自己和父母的银行流水,结果还是悲剧了。
个人分析:
美国毕业了回国,没有提供与银行签的协议,因此就算我写了解释信了,但是无理无据,领事馆也会怀疑我到
美国找工作之类。也错在临时变更状态,没有充分的准备
我个人觉得主要是没有提供依据找到的工作的签订协议(就是offer),导致那边怀疑我到
法国找工作之类,虽然是失业的状态,但是银行卡里也有10w的活期,并且拒签的里面没提到财力的问题。
还请各位大侠分析一下,我是打算马上第二次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