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女友一起打算去
法国旅游,现在的情况是这样:5月5号递交
签证,女友过了(批了3个月),我没过。
被拒签的原因:1. 您所提供的关于旅行目的和在
申根国逗留条件方面的信息的可信度不高; 2. 您在
签证到期前离开
申根国的意愿缺乏充分说明
具体情况分析:
递交的共同材料我和女友是一样的,包括
1. eueueu的
行程单(
荷兰4天,
法国8天,标明日期,航班号,主要景点,交通方式,住宿地点)
2. 国际往返飞机票(成都-
阿姆斯特丹)预订单
3.
法国和
荷兰之间往返飞机票(
阿姆斯特丹-
巴黎)预订单
4. 覆盖整个
行程的
酒店订单(
Booking)
5. 保单
女友在银行工作,提供了工资流水,机构证明,在职人员证明等必要的条件
问题是我的身份上面,LZ在
美国攻读研究生,去年12月回国,找到国内某银行的工作,不过是今年7月培训。递交
签证之前我一直填写的学生身份,准备的也是毕业证和学生证,结果递交的时候,工作人员说我已经毕业了,只能算失业的状态,还让我写了一封解释信。上面我写了与某银行签约,因为7月才开始培训,所以现在是“失业”,最后保证按时回国之类。虽然提交了自己和父母的银行流水,结果还是悲剧了。
个人分析:
美国毕业了回国,没有提供与银行签的协议,因此就算我写了解释信了,但是无理无据,领事馆也会怀疑我到
美国找工作之类。也错在临时变更状态,没有充分的准备
我个人觉得主要是没有提供依据找到的工作的签订协议(就是offer),导致那边怀疑我到
法国找工作之类,虽然是失业的状态,但是银行卡里也有10w的活期,并且拒签的里面没提到财力的问题。
还请各位大侠分析一下,我是打算马上第二次申请!
申根国家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冰岛、意大利、希腊、卢森堡、荷兰、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波兰、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马耳他、瑞士和列支敦士登,欧元区和申根国列表以上内容截止2009年1月1日
签证类型:申根26国家个人旅游/探亲访友/商务签证
入境次数:单次多次使馆批复为准
停留:以使馆批复为准(根据申请时间批准)
有效期:以使馆批复为准
办理时长:5-15个工作日具体使馆签发为准
是否面试:是
根据欧盟新规,从2015年10月12日起,12岁以上的申根国家签证申请者,本人均须前往目的地国家的使领馆或当地签证中心提供本人生物特征识别数据(即俗称:录入指纹+拍照),通过他人代交或邮寄的申请形式将只适用于指纹已经被采集过的申请者。
首次申请的生物识别数据和申根签证申请表格中提交的数据将被记录于签证信息系统的数据库中,并保留五年。在此期间内的后续申请中,多次前往申根地区的旅客将无需重复指纹录入步骤,指纹可直接从签证信息系统中的过往申请文件复制
(注:12周岁以下儿童可免于录入指纹)
签证受理中心将于7月2日起开放周六9:00~12:00时段的贵宾服务。无需额外操作,只要您预约了周六时段,即会自动升级为贵宾,并在递交申请的过程中享受贵宾服务同时需要缴纳贵宾服务的费用+250元。
周六通过贵宾服务递交申请旨在为申请人提供更大的便利,并不代表申请会得到使领馆签证处的加速处理。
以下受理中心将于周六9:00~12:00时段开放:北京、上海、广州、成都、重庆、武汉、沈阳。
(请注意:中心周六时段只受理有预约的贵宾申请。补交材料和护照领取部门仅工作日开放。)
递签城市(领区具体请咨询客服):
按领区划分录指纹面试
1.北京领区:北京、天津、河北、河南、内蒙古、山东、山西、陕西、宁夏、甘肃、青海、新疆和西藏
2.上海领区:上海、江苏、浙江、安徽
3.成都领区:四川、重庆、云南、贵州
4.武汉领区:湖北、湖南、江西
5.广州领区:广东、广西、福建、海南
6.沈阳领区:辽宁、黑龙江、吉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