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状况是:白本无出境记录。刚毕业一年不到,年初考研,6月中旬才会拿到录取通知书。现在在工作,私营的小公司,老板人好可以帮开收入证明(可以比实际高很多)、在职证明等。但是没有工资卡平时只发的现金。。。父亲的工作和资产更好也愿意提供这次旅行的所有费用。
请问各位,像本人这样的情况可不可以出示研究生录取通知书证明然后向使馆出示父亲的资产证明,而自己的在职证明和银行卡(本人有银行卡,且交易频繁)流水单作为附加,这样会不会更好点呢?那我这种情况算“学生还是在职人员还是其他”?
有以我名义买的房子但是还没拿到房子,有首付发票和购房合同这个能用么?
同行的朋友刚办下了
美国研究生留学
签证,但还没去上学。这种情况算是学生还是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