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去年发提问到今年- - 还是没能弄清很多问题到现在都没去成。
再次简介一下背景....
男朋友
中国国籍,
德国永久居留,现在在
德国开了餐厅。
我自己下学期大二,
签证还是白本....不过最近打算去
香港一趟不知道对
签证有没有帮助....
我过去主要是为了和男朋友呆在一起,打算呆20多天的样子。
之前打算按照中智德的步骤和问题一路回答下去但是没有预订
酒店有一大块地方填不上。
我按照我想问的问题一个个码下去坛子们帮忙解答一下吧感谢思密达!!!
1、准假证明;我看了很多地方都写只能寒暑假过去,但是我想12月过去和他一起过圣诞节刚好那阵子也是他的生日,所以我不知道在学校请假过去可不可行....
2、经济依附人工作证明;因为爸爸妈妈是自主创业的有色金属工厂所以没有工作证明和工资流水单不知道这个要怎么办理比较好...=_=
3、经济依附人的账单;如果我填写爸爸出资的话不冻结资金可以吗?或者直接把旅行的费用打在我的卡上会不会被找茬?因为工厂资金流动很频繁感觉这个不是特别好办,只余额足够支付
行程就行了吗?
4、申请人流水;我有三张不同的银行卡然后资金流动都是小额的特别暑假一般都是把钱放在余额宝流动这个会不会有问题呀?
5、往返机票可以用预订单吗?我怕订单出票被拒签,这里如果被拒是可以二次申请的吗?二次申请需要间隔多长时间?或者想办法解释?
6、住宿证明复印件;我这里全程预定
酒店可取消的行吗?
签证出来我大部分取消会不会被吊销
签证?或者我到达了之后不在那里入住会怎么样呢?
…………………………
我还看了很多坛子让男朋友发邀请函的,可我这个发邀请函拒签的可能性是不是会很大啊?
而且男女普通朋友关系邀请是不是会被怀疑,要是直接情侣邀请的话拒签可能性大吗?
这里可以省去很多我父母那边繁杂的手续所以我一直在纠结= =。
小小分割线等我想起我还要问的问题了再接着问好了.....
你这属于探亲签证不是旅游签证。
1、你只需要出示你的国内大学的在校证明就好。探亲签证没有规定说必须什么时候去,你有权选择你想去的时间和性质。
2,3,4, 6的问题我一起回答,让你男友发邀请函,列明他是邀请人,在德国长居的id号,他是你的sponse,你的吃住行都归他包了。
5、往返机票可以用预订单。别整天想拒签的问题,除非你是真打算在德国黑下来。
另外,你的签证问题主要注意两点就好,1。你没有任何打算黑在德国,2。 开一张你名下的流动资金信息就好(6000euro)就好。
签证官不是法海,看到你去看男朋友,还硬不让你去,怎么说都说不过去的呢。
祝好运!
其实可以考虑访友签证,那样手续会简单一些。。。准假证明只要学校给你开就没问题,大使馆不管什么时候放假。。。机票的话都是用预订单的,有些申根国家使馆还会特意写明是要签证下来付款的
父母支持的话就会给你提供相关材料。
男友支持的话就会提供相应担保。
申根国家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冰岛、意大利、希腊、卢森堡、荷兰、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波兰、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马耳他、瑞士和列支敦士登,欧元区和申根国列表以上内容截止2009年1月1日
签证类型:申根26国家个人旅游/探亲访友/商务签证
入境次数:单次多次使馆批复为准
停留:以使馆批复为准(根据申请时间批准)
有效期:以使馆批复为准
办理时长:5-15个工作日具体使馆签发为准
是否面试:是
根据欧盟新规,从2015年10月12日起,12岁以上的申根国家签证申请者,本人均须前往目的地国家的使领馆或当地签证中心提供本人生物特征识别数据(即俗称:录入指纹+拍照),通过他人代交或邮寄的申请形式将只适用于指纹已经被采集过的申请者。
首次申请的生物识别数据和申根签证申请表格中提交的数据将被记录于签证信息系统的数据库中,并保留五年。在此期间内的后续申请中,多次前往申根地区的旅客将无需重复指纹录入步骤,指纹可直接从签证信息系统中的过往申请文件复制
(注:12周岁以下儿童可免于录入指纹)
签证受理中心将于7月2日起开放周六9:00~12:00时段的贵宾服务。无需额外操作,只要您预约了周六时段,即会自动升级为贵宾,并在递交申请的过程中享受贵宾服务同时需要缴纳贵宾服务的费用+250元。
周六通过贵宾服务递交申请旨在为申请人提供更大的便利,并不代表申请会得到使领馆签证处的加速处理。
以下受理中心将于周六9:00~12:00时段开放:北京、上海、广州、成都、重庆、武汉、沈阳。
(请注意:中心周六时段只受理有预约的贵宾申请。补交材料和护照领取部门仅工作日开放。)
递签城市(领区具体请咨询客服):
按领区划分录指纹面试
1.北京领区:北京、天津、河北、河南、内蒙古、山东、山西、陕西、宁夏、甘肃、青海、新疆和西藏
2.上海领区:上海、江苏、浙江、安徽
3.成都领区:四川、重庆、云南、贵州
4.武汉领区:湖北、湖南、江西
5.广州领区:广东、广西、福建、海南
6.沈阳领区:辽宁、黑龙江、吉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