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预约下周去上海领事馆办理
签证,因为同行女儿现在5岁,上幼儿园,所以 这里在准备材料的时候碰到几个问题想咨询一下大家:
问题一:
有父母或者经济担保人签字的同意承担申请者旅行费用的担保函,原件
有父母或者经济担保人签字的同意承担申请者旅行费用的担保函,翻译件
这个东西肿么弄呀??
问题二:
父亲或者经济担保人的工作证明,原件由雇主出具的证明信,需使用公司正式的信头纸并加盖公章、签字,并明确日期及如下信息:
-任职公司的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
-任职公司签字人员的姓名和职务;
-父亲或担保人的姓名、职务、收入、工作年限及工作地点(目前服务单位所在城市)
父亲或者经济担保人的工作证明,翻译件
若原件为中文,则须提供法文或英文翻译件
母亲或者经济担保人的工作证明,原件由雇主出具的证明信,需使用公司正式的信头纸并加盖公章、签字,并明确日期及如下信息:
-任职公司的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
-任职公司签字人员的姓名和职务;
-母亲或担保人的姓名、职务、收入、工作年限及工作地点(目前服务单位所在城市)
母亲或者经济担保人的工作证明,翻译件
若原件为中文,则须提供法文或英文翻译件
这个是不是理解:父母也需要提供一个完整的在职文件和财产文件给小朋友
签证之用?
★父母相关材料
学生和学龄前儿童需同时提供父母名下对帐单、在职证明原件及能体现关系的中英文出生公证书或中英文亲属关系公证书原件(亲属关系公证书的申请人必须为学生/儿童本人),有父母签字的同意承担子女在旅游期间所有费用的担保函原件 。
★同行关系证明(18周岁以下者提供)
1、中英文出生公证并认证或中英文亲属关系公证书公证并认证;
2、如只与父母一方出行或父母均不出行,另提供不出行父母亲笔签名的中英文同意信公证书;
备注:如与父母双方出行,但出现以下情况,也需提供上述材料:
(1)父/母其中一方持自备签,则办签时将默认未成年人与需办签的父/母一方出行;
(2)父母双方均持自备签,则办签时未成年人将默认父母双方均不出行;
(3)父母双方与未成年人不同时递交签证申请,则办签时未成年人将默认父母双方均不出行;
3、亲属关系公证书申请人必须为儿童本人。
2.财产证明只需要提供一方的即可,因为你同你女儿去,所以提供你的资产证明就可以了,工作证明等都是你的,你的资料可以和小朋友一齐使用的
另外提醒,申根要提供亲属的公正认证的,还要买保险
总之一句就是,必须家长双方同意孩子出游,资产提供你们自己的即可
你签字同意承担女儿旅行开销,原件+翻译件
网上找一下,类似模版总归有的
问题二:
那就父母双方的在职证明多一个复印件吧
只要能make sense就行了
2.是的,孩子的材料里附上父母的在职证明。
申根国家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冰岛、意大利、希腊、卢森堡、荷兰、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波兰、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马耳他、瑞士和列支敦士登,欧元区和申根国列表以上内容截止2009年1月1日
签证类型:申根26国家个人旅游/探亲访友/商务签证
入境次数:单次多次使馆批复为准
停留:以使馆批复为准(根据申请时间批准)
有效期:以使馆批复为准
办理时长:5-15个工作日具体使馆签发为准
是否面试:是
根据欧盟新规,从2015年10月12日起,12岁以上的申根国家签证申请者,本人均须前往目的地国家的使领馆或当地签证中心提供本人生物特征识别数据(即俗称:录入指纹+拍照),通过他人代交或邮寄的申请形式将只适用于指纹已经被采集过的申请者。
首次申请的生物识别数据和申根签证申请表格中提交的数据将被记录于签证信息系统的数据库中,并保留五年。在此期间内的后续申请中,多次前往申根地区的旅客将无需重复指纹录入步骤,指纹可直接从签证信息系统中的过往申请文件复制
(注:12周岁以下儿童可免于录入指纹)
签证受理中心将于7月2日起开放周六9:00~12:00时段的贵宾服务。无需额外操作,只要您预约了周六时段,即会自动升级为贵宾,并在递交申请的过程中享受贵宾服务同时需要缴纳贵宾服务的费用+250元。
周六通过贵宾服务递交申请旨在为申请人提供更大的便利,并不代表申请会得到使领馆签证处的加速处理。
以下受理中心将于周六9:00~12:00时段开放:北京、上海、广州、成都、重庆、武汉、沈阳。
(请注意:中心周六时段只受理有预约的贵宾申请。补交材料和护照领取部门仅工作日开放。)
递签城市(领区具体请咨询客服):
按领区划分录指纹面试
1.北京领区:北京、天津、河北、河南、内蒙古、山东、山西、陕西、宁夏、甘肃、青海、新疆和西藏
2.上海领区:上海、江苏、浙江、安徽
3.成都领区:四川、重庆、云南、贵州
4.武汉领区:湖北、湖南、江西
5.广州领区:广东、广西、福建、海南
6.沈阳领区:辽宁、黑龙江、吉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