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明一下自己的情况:
我和男友(
德国人)今年决定结婚,准备在
德国注册登记!所以希望到时候和我的父母一同前往,接下去就是关于我父母办理
签证的一些问题:
1、由于父母从未出过国,也不会英语德语,所有我准备我的结婚
签证办好就帮他们办理
签证然后一起走!——也就是说在离开
德国之前我还是未婚的——像我这样的情况帮他们办理什么类型的
签证比较好呢?
2、我母亲3年前已经退休了,但是现在还在外面工作,请问她仅以退休证是否就足以作为退休证明了?
3、我父亲由于单位效益不好,3年前也跟公司买断了——其实这个在
中国应该很普遍正常的哦 那他的
签证如何办理呢? 总不见得写失业吧...
4、经济证明根据领事馆的
签证须知由我男朋友出,但是也有朋友告诉我这样的签出率反而低,怕我们全家一起去就不回来了——其实我才不要呆在那里呢,我和未来老公准备2年后我读好书一起回来的——大家有什么建议吗
有没有人有过类似的经历啊?
爸妈不去我不要结婚的丫:'(
1、由于父母从未出过国,也不会英语德语,所有我准备我的结婚签证办好就帮他们办理签证然后一起走!——也就是说在离开德国之前我还是未婚的——像我这样的情况帮他们办理什么类型的签证比较好呢?
2、我母亲3年前已经退休了,但是现在还在外面工作,请问她仅以退休证是否就足以作为退休证明了?
3、我父亲由于单位效益不好,3年前也跟公司买断了——其实这个在中国应该很普遍正常的哦 那他的签证如何办理呢? 总不见得写失业吧...
4、经济证明根据领事馆的签证须知由我男朋友出,但是也有朋友告诉我这样的签出率反而低,怕我们全家一起去就不回来了——其实我才不要呆在那里呢,我和未来老公准备2年后我读好书一起回来的——大家有什么建议吗
有没有人有过类似的经历啊?
”
只能给你些参考:
1。你没结婚,所以只能办理访友签证。
2。退休证已经足够了,我妈妈也是退休的,申请的时候就提供了退休证。
3。我爸爸和你父亲情况一样,他就提供了劳动手册,上面记录了他30多年的工作经历,同时和VO老实说明了现在的状况,他的失业不是他个人的错。VO表示认同和理解,没有为难他。所以我也建议你要诚实。
4。如果有可能可以让你未来的公婆出面担保,这样更显诚意,而且附上你们要结婚登记的相关材料,在德国登记结婚不是随时想去就去的,都有相关预约证明的,和VO说明白,他们是去参加婚礼的,有关婚礼的证明材料准备齐全,我不觉得有太大问题。
PS,我父母也是夏天来德国参加我的婚礼,只是我和我先生已经结婚了。他们的签证办理的很顺利。祝你们顺利了!
那该怎么办?
其实我本来也想过在上海先登记,然后再一起去。但是我们婚宴一定在上海办得,所以我未婚夫说至少注册在德国,这样他父母也能参加
再者,我父母英文德文都不会,这次正好我也是从上海过去,所以决定一起走的
2.退休证就可以了
3.既然有退休证当然写退休了
4.你男友要有一份经济担保,你父母要有存款证明(至少3个月流水帐)
申根国家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冰岛、意大利、希腊、卢森堡、荷兰、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波兰、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马耳他、瑞士和列支敦士登,欧元区和申根国列表以上内容截止2009年1月1日
签证类型:申根26国家个人旅游/探亲访友/商务签证
入境次数:单次多次使馆批复为准
停留:以使馆批复为准(根据申请时间批准)
有效期:以使馆批复为准
办理时长:5-15个工作日具体使馆签发为准
是否面试:是
根据欧盟新规,从2015年10月12日起,12岁以上的申根国家签证申请者,本人均须前往目的地国家的使领馆或当地签证中心提供本人生物特征识别数据(即俗称:录入指纹+拍照),通过他人代交或邮寄的申请形式将只适用于指纹已经被采集过的申请者。
首次申请的生物识别数据和申根签证申请表格中提交的数据将被记录于签证信息系统的数据库中,并保留五年。在此期间内的后续申请中,多次前往申根地区的旅客将无需重复指纹录入步骤,指纹可直接从签证信息系统中的过往申请文件复制
(注:12周岁以下儿童可免于录入指纹)
签证受理中心将于7月2日起开放周六9:00~12:00时段的贵宾服务。无需额外操作,只要您预约了周六时段,即会自动升级为贵宾,并在递交申请的过程中享受贵宾服务同时需要缴纳贵宾服务的费用+250元。
周六通过贵宾服务递交申请旨在为申请人提供更大的便利,并不代表申请会得到使领馆签证处的加速处理。
以下受理中心将于周六9:00~12:00时段开放:北京、上海、广州、成都、重庆、武汉、沈阳。
(请注意:中心周六时段只受理有预约的贵宾申请。补交材料和护照领取部门仅工作日开放。)
递签城市(领区具体请咨询客服):
按领区划分录指纹面试
1.北京领区:北京、天津、河北、河南、内蒙古、山东、山西、陕西、宁夏、甘肃、青海、新疆和西藏
2.上海领区:上海、江苏、浙江、安徽
3.成都领区:四川、重庆、云南、贵州
4.武汉领区:湖北、湖南、江西
5.广州领区:广东、广西、福建、海南
6.沈阳领区:辽宁、黑龙江、吉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