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底第一次送签,五月初拿到了
签证,给了28天,就是我申请的天数,但是由于领馆通知我拿
签证的那一天就是我申请日期开始的那一天,也是我出发的那一天,所以在这天之前我把车票什么的都退了,再加上工作方面的问题我取消了
签证。于是五月中旬第二次送签,这次我加长了时间,申请了46天,想前后多给点富余,好安排时间,
行程单用的和上次一样的格式(时间、国家、景点、
酒店名称和地点),就是某些景点多加了几天,多加了几个国家。于是,悲剧的拒签了,理由是第八条,后面有段说明,第一点:说我还要去别的
申根国家,
法国不像主要目的地(虽然要去许多国家,但是
法国明明比别的国家都多2-3天左右)。第二点:第一次28天我取消了,第二次重新申请46天,旅行意图不明。(其实第二次申请的时候我附了解释信,说明了第一次没有去的原因)。第三点:我没有证明我假期结束以后会回国。(机票往返订单不是有吗,还需要哪些证明呢)第四点:我的财力不足以覆盖欧洲46天的
行程(这点很容易,银行卡上多存点钱就是了)。第五:工资金额第一次申请和第二次申请不一致,相差了1000块钱。我们每个月不是死工资,年底有奖金,所以写的时候我也是取得一个平均值。其实第一次申请的时候两个表里的金额就写的不一样了,只是没检查出来。这一点可以请我们主管写一封解释信。
以上就是我两次送签的情况了,请各位资深大神帮我看看我下次是继续递签
法国,还是换个国家,我想六月2号左右出发,所以是马上第三次递签,各位帮出出主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