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夫妇二人预定2010年十月二十日下午2点20分虎航TR2183,
泰国甲米飞
新加坡的航班,在20日下午1点钟到达
甲米机场时被泰航工作人员告知航班取消,并送达一张虎航的航班取消通知打印件,大意是因电器故障飞机飞往
法国检修因此航班取消。泰航工作人员说
甲米没有虎航的员工,让我打电话联系
新加坡虎航,经过艰难的两个小时电话终于接通,然后那个家伙说要联系他的主管,让我留下电话号码。之后到下午4点都无音信。泰航工作人员让我们明日再来坐明天的TR2183.出门找
酒店查看email,我发现还是没有虎航的航班取消通知。
损失共计,
新加坡酒店一夜(预付款),
甲米酒店一夜,
甲米早中晚餐各一,机场至
甲米城区交通费。
第二日顺利登记入境
新加坡,因下一程航班也是虎航的十月二十一日下午17点10分的TR2458,而下飞机已经下午五点了,找到樟宜机场工作人员改签成TR2462(20:50起飞),询问虎航的索赔事宜未果,并得知樟宜机场居然也没有虎航的员工,如果要索赔需要打电话并只有打电话才可以。
晚上6点50准备登记时樟宜机场的工作人员拒绝我们登机,理由是没有
马来西亚签证。我声明我的随行证明文件中有25日
吉隆坡到深圳的亚航机票,入境
马来西亚的时间不足120小时,并且是
吉隆坡机场进出,符合过境签规定,但是那工作人员说没有
签证,只能当天转机。于是带我们去找另一个人。另一个人说他是主管,因同样的原因拒绝我们登机。我说我在国内打电话到
马来西亚驻
中国大使馆询问过,答案是可以做过境签。他说你给我人名和电话,我来问。我说人名不记得,电话我有,但是人家已经下班了。他说那没办法。我让他出示拒绝我登记的凭据,他拿了一张从stralliance.com打印的打印件给我,说是根据IATA的说明。我记下了他的名字:Mohamad Rafae B。
而后去T1航站楼买了两张亚航的机票,顺利登记到达
吉隆坡,顺利过境签。回国后我到IATA的网站iatatravelcentre.com查看,我这种情形也符合IATA的过境签说明。
损失:重新购买的亚航机票。
回国后拨打虎航的电话说明问题,虎航说让我寄信或者传真到虎航,我在11月2号左右发了传真,但是至今没有消息。
继续打电话给虎航,他们说传真的处理是21天左右。虎航没有赔偿
酒店和其他费用的先例,只能申请退还
新加坡-
吉隆坡的机票,还不知道能不能申请通过。我问有没有在
中国的售票点或者代办处,办事处等能够代表虎航法律事务的机构。回答说没有,如果要起诉,要到
新加坡起诉。
各位朋友,真的没有办法在国内起诉虎航了么?
这次的经历让我感觉亚航比虎航好太多了,从机场的工作人员配备,到机场柜台服务。这次我从深圳-
曼谷-普吉和
新加坡-
吉隆坡-深圳都是亚航,比较一下,我宁可不出门,也不会再次体验虎航的服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