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刚收到
签证结果,拒签!理由是银行对账单上有一笔49000的现金存款来路不明。这笔49000是8月底的时候我母亲把当初向我借去装修的费用归还一部分给我的(其实也担心余额太低,否则还不还都无所谓的,而且我也不太想递交股票账户的资金证明)上次递签的时候余额是95000,这次估计也差不多。现在要解释这笔存入,除了请我母亲写一个声明,声明这笔钱是她还款之外,还有什么需要提供?是否要提供当初网银转账的回单?还是对账单?
或者能不能换一种方式,把这笔钱再退还给我母亲,剩下四万六,然后再从我股票账户上转一点到储蓄户?凑个六万左右?毕竟买卖股票还是比较容易有迹可循的。
我的基本情况是月薪7000,年84000,三十岁未婚白本。我一签填的计划旅行支出是两万五,按理说剔除49000我的银行余额是可以负担开支的。
急急急!先谢过各位达人!
你随便说这是公司的季度奖金或者年度奖金之类的.. 大概折合多久的月工资之类的.. 申请复议.. 这个理由实在太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