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刚收到
签证结果,拒签!理由是银行对账单上有一笔49000的现金存款来路不明。这笔49000是8月底的时候我母亲把当初向我借去装修的费用归还一部分给我的(其实也担心余额太低,否则还不还都无所谓的,而且我也不太想递交股票账户的资金证明)上次递签的时候余额是95000,这次估计也差不多。现在要解释这笔存入,除了请我母亲写一个声明,声明这笔钱是她还款之外,还有什么需要提供?是否要提供当初网银转账的回单?还是对账单?
或者能不能换一种方式,把这笔钱再退还给我母亲,剩下四万六,然后再从我股票账户上转一点到储蓄户?凑个六万左右?毕竟买卖股票还是比较容易有迹可循的。
我的基本情况是月薪7000,年84000,三十岁未婚白本。我一签填的计划旅行支出是两万五,按理说剔除49000我的银行余额是可以负担开支的。
急急急!先谢过各位达人!
工资卡上的余额用于支持你逗留期间的消费,故与你申请逗留的时间有关。工资卡的每月的进出用于证明贵公司在职证明里面的职位和年薪。故需要与其相配套。工资如果发现金且没有个人收入税单的,通常领馆默认是低收入或是无收入的。收入起伏过大且没有税单证明的有作假嫌疑!
你随便说这是公司的季度奖金或者年度奖金之类的.. 大概折合多久的月工资之类的.. 申请复议.. 这个理由实在太坑了
所有为了签证用途的资金,都可以标明款项实际用途(这笔可以写归还装修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