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一下背景情况,打算4月9号出行,1月19号交了申请,27号收回护照,发现被拒。
A,女,在职,月收入4500,存折里留了6万+(打流水前一天,因为老公发工资且要交女儿学费,存入了2万+,但这张卡平时进出1万左右金额也很频繁),单位在职信等材料都齐全,没有少材料。
B,女(A的女儿,4岁,同去),父亲不同去,两份公证认证都有办理,经济依附人用的是A的材料
C女,在职,已婚已育,月收入7000+,存折里留了5万多,单位在职信等材料齐全
D女,无业,已婚,用老公的存款流水,余额大概十来万,有结婚公证认证
E女,退休,已婚已育,退休工资5000+,余额2万多,有单位开的退休证明
机票单用的是携程给的机票预订单,没有出票(疑点1)
住宿单用的是
Booking订的
酒店,每晚金额跟我们收入属于正常比例,没有特别高或者特别低,地段也是在景点周边(
酒店不是胡乱选来应付
签证官的,但是也有人说
Booking出的单被拒比例高,这里算疑点2)
行程单,是用
穷游助手做了之后导出的,写了飞机航班、每天景点、每天住宿
酒店(因为团员中有老有小,所以没有把火车时刻列出来,是否没有城市交通明细,让
签证官觉得可信度不高,这里是疑点3)
除了E女,其他人的拒签理由是第二条:您没有提供足够的理由和停留的目的。所申请
签证的具体目的已不再有效,或在您到达
荷兰之前不再有效。若您在有效时间内不能提供其他的目的和足够的文件以证明停留目的,您的
签证申请将被拒绝。
E女还有第八条,您提供的关于旅行目的和在
申根国逗留条件方面的信息的可信度不高
求各位大神帮分析一下
另外我问了中智公司,说如果要申诉的话,要写信到
荷兰海牙,这对我们来说似乎意义不大,如果重新
签证的话,我需要修改或者加强什么材料,才不会被二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