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大家帮忙,我的情况太复杂了:
1.我于2004年5月申请去
新西兰看男朋友(在
新西兰读书)被拒签(访问
签证),说有移民倾向!因为本人35岁以下、未婚,并且是警官学院的教师(有警官证的),计算机专业研究生。不知道为什么这次拒签没有在我的护照(从前没有任何申请记录)上留下拒签章。
2.2004年8月申请参加旅行团到
澳大利亚旅行
签证被拒,仍然说我有移民倾向!这次很不幸地留下拒签章。
3.2005年我男朋友回国了,我们准备结婚,到欧洲度蜜月。他的护照上有良好的多次往返
新西兰的出入境记录,所以他申请应该是没有问题。可是我担心我的
签证呀!
我的疑问是:
1.从前被拒的理由(大使馆给出的)是:从社会关系上(未婚)和经济上(只有十万存款证明。我家的房子都没有买断,没有房产证;我也没有车或者公司)不能证明我能按时返回,现在我除了多个结婚证外,其他条件都没有明显改善。那么胜算是多少呢?
2.有人说换个护照算了。是不是真的呢?
谢谢大家关心和支持!
那如果你LG方面的经济条件比较好的话,应该是没什么问题的。
还是那句话,主要是要按照使馆要求的那些材料去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