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从上海的
德国领事馆网站上打印了《
申根国家
签证申请表》,填写的时候遇到了以下问题,希望得到大家的帮助:
1.因为是第一次办
签证,不知道申请表应该用中文填还是英文填,或者是
德文?打印下来的表格是
德文和中文对照的
2.第4项“Geburtsdatum(Jahr-Monat-Tag)/出生日期”我看不懂前面的
德文,请问年月日的填写顺序是怎样的,是dd-mm-yy,还是mm-dd-yy,或者是yy-mm-dd?
3.第6项“出生地及国家”要具体到哪一级,省呢还是市?或者更具体?
4.第11和12项 父母亲姓名,是按
中国习惯填“姓+名”还是西方习惯填“名+姓”?
5.第18项“如果你的居住国不是你的国籍所在国,那么你是否被允许返回居住国?”我就住
中国,国籍也是
中国,这项不符合填写条件,是空着还是要划掉,或者填别的什么?同理,后面也有一些类似的不符合填写条件的项目,要怎么处理?
6.第21项“主要目的地”是填写
德国,还是要填到
德国的哪个城市?
7.第24项“申请入境次数”应该填几次,我们打算去
希腊,不去
德国,应该填哪个,一次入境还是多次?
8.第34项“
申根国的邀请人或公司名称及该公司的联系人;如不适用,请填写在
申根国的旅馆名或暂住地址”这里应该怎么填,定的旅游形成肯定不会只住一个旅馆的,是填其中一个,还是全部都填
9.第36项“在国外停留期间的支付方式”我有信用卡,但是是国内银行的本外币卡,可以填信用卡吗?还是必须要国际信用卡?
真是不好意思,一下子提了这么多问题,实在是一点经验也没有,恳请各位前辈耐心指点,谢谢!
申根国家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冰岛、意大利、希腊、卢森堡、荷兰、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波兰、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马耳他、瑞士和列支敦士登,欧元区和申根国列表以上内容截止2009年1月1日
签证类型:申根26国家个人旅游/探亲访友/商务签证
入境次数:单次多次使馆批复为准
停留:以使馆批复为准(根据申请时间批准)
有效期:以使馆批复为准
办理时长:5-15个工作日具体使馆签发为准
是否面试:是
根据欧盟新规,从2015年10月12日起,12岁以上的申根国家签证申请者,本人均须前往目的地国家的使领馆或当地签证中心提供本人生物特征识别数据(即俗称:录入指纹+拍照),通过他人代交或邮寄的申请形式将只适用于指纹已经被采集过的申请者。
首次申请的生物识别数据和申根签证申请表格中提交的数据将被记录于签证信息系统的数据库中,并保留五年。在此期间内的后续申请中,多次前往申根地区的旅客将无需重复指纹录入步骤,指纹可直接从签证信息系统中的过往申请文件复制
(注:12周岁以下儿童可免于录入指纹)
签证受理中心将于7月2日起开放周六9:00~12:00时段的贵宾服务。无需额外操作,只要您预约了周六时段,即会自动升级为贵宾,并在递交申请的过程中享受贵宾服务同时需要缴纳贵宾服务的费用+250元。
周六通过贵宾服务递交申请旨在为申请人提供更大的便利,并不代表申请会得到使领馆签证处的加速处理。
以下受理中心将于周六9:00~12:00时段开放:北京、上海、广州、成都、重庆、武汉、沈阳。
(请注意:中心周六时段只受理有预约的贵宾申请。补交材料和护照领取部门仅工作日开放。)
递签城市(领区具体请咨询客服):
按领区划分录指纹面试
1.北京领区:北京、天津、河北、河南、内蒙古、山东、山西、陕西、宁夏、甘肃、青海、新疆和西藏
2.上海领区:上海、江苏、浙江、安徽
3.成都领区:四川、重庆、云南、贵州
4.武汉领区:湖北、湖南、江西
5.广州领区:广东、广西、福建、海南
6.沈阳领区:辽宁、黑龙江、吉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