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号递签的时候
德国邀请人的经济担保出错了
所以又把那个东西寄回去让他改
所以又得重新预约
本来想星期一打电话预约12月17号的
可是今天打开
德国使馆网页一看预约电话没有了,变成了下面的内容:
签证处预约时间
“因私旅游护照持有者”都必须“先预约时间”,再亲自到
签证处申请
签证。
请通过“电子邮件”将申请人的个人信息(姓名,出生年月,护照号,手机或电话号码,旅游目的)发送给
德国大使馆。在收到电子邮件后,
德国大使馆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申请者下一个可预约的时间(日期,时间,预约号)。无法将已预约时间提前(也无法通过电话预约),请谅解。
如果申请者不能接受已预约的时间,请通过电子邮件告诉本馆。多次重复的预约会被电脑系统取消,这样申请者就无法再进入
签证处了。
预约时间的电子邮件地址如下:
http://www.peking.diplo.de/Vertretung/peking/de/Kontakt,verteilerId=1788842.html
只能在星期五12-15进行“电话预约”(电话:010-65321925)
至少5人以上且旅游目的地相同的“团体”需通过传真(010-65323557)将申请者详情(参见上面提到的内容)的名单该给本馆。
这样到底是什么意思啊。。。。。。
是说旅游
签证的才需要预约其他人不需要预约吗?
还是说都必须电子邮件预约才行呢?
发邮件预约好了
哈哈
发邮件预约好了
哈哈
申根国家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冰岛、意大利、希腊、卢森堡、荷兰、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波兰、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马耳他、瑞士和列支敦士登,欧元区和申根国列表以上内容截止2009年1月1日
签证类型:申根26国家个人旅游/探亲访友/商务签证
入境次数:单次多次使馆批复为准
停留:以使馆批复为准(根据申请时间批准)
有效期:以使馆批复为准
办理时长:5-15个工作日具体使馆签发为准
是否面试:是
根据欧盟新规,从2015年10月12日起,12岁以上的申根国家签证申请者,本人均须前往目的地国家的使领馆或当地签证中心提供本人生物特征识别数据(即俗称:录入指纹+拍照),通过他人代交或邮寄的申请形式将只适用于指纹已经被采集过的申请者。
首次申请的生物识别数据和申根签证申请表格中提交的数据将被记录于签证信息系统的数据库中,并保留五年。在此期间内的后续申请中,多次前往申根地区的旅客将无需重复指纹录入步骤,指纹可直接从签证信息系统中的过往申请文件复制
(注:12周岁以下儿童可免于录入指纹)
签证受理中心将于7月2日起开放周六9:00~12:00时段的贵宾服务。无需额外操作,只要您预约了周六时段,即会自动升级为贵宾,并在递交申请的过程中享受贵宾服务同时需要缴纳贵宾服务的费用+250元。
周六通过贵宾服务递交申请旨在为申请人提供更大的便利,并不代表申请会得到使领馆签证处的加速处理。
以下受理中心将于周六9:00~12:00时段开放:北京、上海、广州、成都、重庆、武汉、沈阳。
(请注意:中心周六时段只受理有预约的贵宾申请。补交材料和护照领取部门仅工作日开放。)
递签城市(领区具体请咨询客服):
按领区划分录指纹面试
1.北京领区:北京、天津、河北、河南、内蒙古、山东、山西、陕西、宁夏、甘肃、青海、新疆和西藏
2.上海领区:上海、江苏、浙江、安徽
3.成都领区:四川、重庆、云南、贵州
4.武汉领区:湖北、湖南、江西
5.广州领区:广东、广西、福建、海南
6.沈阳领区:辽宁、黑龙江、吉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