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泪汪汪的写下这个帖子,期望大家帮助,此刻心乱如麻.
今年结的婚,本来准备把这次旅行当作蜜月行的,可是今天刚刚拿到拒签信.
故事是这样的,因为老公有多次往返欧洲的
签证,所以就请老公在
德国的朋友为我发了邀请函,办理我一个人的.之前有过一次
德国访友
签证,上一次非常顺利.这一次心理负担很小,但是也按照最新的规定认真填写了申请,准备了所有材料,除了在
德国读书的朋友发来的邀请函,还有他为我做的经济担保.
因为比较有信心,所以后面的
行程机票全部安排妥当.预备先去
慕尼黑,然后去
希腊,由
希腊归国.
十月十三号出发,预约到九月23号面签.面签的时候因为饿着肚子排队排太久,现场有点晕,遇到的是一个不戴眼睛的胖哥哥,比较凶.材料基本齐全,但是发现申请表上有一个地方填错,做了解释并道歉.另外解释了实际上是夫妇两个一起出行,邀请我们的是老公的朋友,但是因为老公有
签证,只有我在申请.之后就交钱得到通知说30号来领护照
结果在29号的时候接到电话说要补充一份
行程单,因为发邀请的朋友在
不来梅,我附的机票复印件上面写的是抵达城市
慕尼黑,归程 从
希腊走,引起了
签证官的怀疑.
于是在30号补交
行程单,包括日期,停留城市和一段简单说明.递交补充材料的时候是眼镜哥哥,没有提任何问题,只说让我七号以后来领护照,因为有个十一长假.
然后因为要去外地,九号早晨匆匆赶回来,却领到了拒签的信.工作人员看到我很落寞,和我说周一(十月十二号)可以带着信过去找
德国的工作人员询问拒签原因.
沮丧之余,紧急期望得到大家的帮助
1 十二号去面谈,除了询问拒签原因,有没有可能争取到
签证.因为十三号的飞机,如果没有这个希望就取消机票了
2 大家看我的
签证过程,可能的拒签原因是什么
不同签证类型,不同目的,这个一定要非常明确的
你用朋友的邀请函,连经济担保都是德国朋友出的,但是你的行程单和面试的时候告诉签证官的都是你要跟老公出去旅行,这个错误很致命的
我觉得申诉意义不大了
你用现有材料申请旅游签证或者换行程单申请访友签证,我觉得签出的成功率都很大,你这一次有点太不小心了哦。
重新签一次吧,只好当买个教训了
而且你以前已经办过一次了
唯一的解释是这个朋友邀请你,但你的目的不是去访他,而是和老公蜜月,而且也不是从你朋友的城市入境,并且你还去希腊,怎么看怎么违背了“访友”的本意,可能引起怀疑。
一般签访友,我们都乖乖地真的去“访”,目的不是旅游,起码装也要装成这样,去了以后再说。
当然这只是我的猜测,建议LZ和使馆沟通下。
现在有点六神无主,既然情况已经这样,我该怎么和使馆沟通才能赢得机会呢.主要是已经提交了行程单,看得出除了访问朋友,还会去希腊.不知道该从何下手解释才能赢得签证官的信任,还是说会和朋友一起出去玩?
非常期望能得到大家的建议,今天脑袋都蒙了,机票和旅馆预定的损失我都不敢去想,还有我已经申请了的假期.
楼主的问题似乎在于,目的明明是旅游,申请的却是访友签证。
如果的确有访友的计划,详细的列明一下,也许还有争取的机会。
申根国家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冰岛、意大利、希腊、卢森堡、荷兰、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波兰、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马耳他、瑞士和列支敦士登,欧元区和申根国列表以上内容截止2009年1月1日
签证类型:申根26国家个人旅游/探亲访友/商务签证
入境次数:单次多次使馆批复为准
停留:以使馆批复为准(根据申请时间批准)
有效期:以使馆批复为准
办理时长:5-15个工作日具体使馆签发为准
是否面试:是
根据欧盟新规,从2015年10月12日起,12岁以上的申根国家签证申请者,本人均须前往目的地国家的使领馆或当地签证中心提供本人生物特征识别数据(即俗称:录入指纹+拍照),通过他人代交或邮寄的申请形式将只适用于指纹已经被采集过的申请者。
首次申请的生物识别数据和申根签证申请表格中提交的数据将被记录于签证信息系统的数据库中,并保留五年。在此期间内的后续申请中,多次前往申根地区的旅客将无需重复指纹录入步骤,指纹可直接从签证信息系统中的过往申请文件复制
(注:12周岁以下儿童可免于录入指纹)
签证受理中心将于7月2日起开放周六9:00~12:00时段的贵宾服务。无需额外操作,只要您预约了周六时段,即会自动升级为贵宾,并在递交申请的过程中享受贵宾服务同时需要缴纳贵宾服务的费用+250元。
周六通过贵宾服务递交申请旨在为申请人提供更大的便利,并不代表申请会得到使领馆签证处的加速处理。
以下受理中心将于周六9:00~12:00时段开放:北京、上海、广州、成都、重庆、武汉、沈阳。
(请注意:中心周六时段只受理有预约的贵宾申请。补交材料和护照领取部门仅工作日开放。)
递签城市(领区具体请咨询客服):
按领区划分录指纹面试
1.北京领区:北京、天津、河北、河南、内蒙古、山东、山西、陕西、宁夏、甘肃、青海、新疆和西藏
2.上海领区:上海、江苏、浙江、安徽
3.成都领区:四川、重庆、云南、贵州
4.武汉领区:湖北、湖南、江西
5.广州领区:广东、广西、福建、海南
6.沈阳领区:辽宁、黑龙江、吉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