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一同事是8月底在
意大利使馆办理的
申根旅游
签证,自由行。因为我俩最初是计划一同旅行的,在北京
意大利签证中心递资料的时候,我俩的很多资料是共用的,比如机票
酒店订单、
行程安排、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等,面签、出签都很顺利。但可能是第一次
签证所谓的发达国家,护照上除了
签证还附加了一张要求销签的通知,要求回来后第二天必须销签,时间上也卡得很紧,计划16天就给了16天,生效日期从9月25日(也是我们计划出发的日期)到10月25日。
后来我同事因为私事推迟了她的出行日期,时间改在10月9
日出境,24日返回,而我还是按原计划于9月25日到10月10日去旅行了。10月11日回国后,我于第二天12日去了
意大利大使馆办理了销签。14日,我接到了
意大利大使馆打来的电话,问我,和我一同
签证的我的那位同事回来了没有,为什么没有销签。我跟对方说明了她的出行变化,并表示她知道要销签并且会在返回后按时销签。我们公司人很多,我们休假都是部门按照公司规定部门内安排、批准的,所以当初的请假信是部门经理批的,但盖了公司的行政章。由于请假信的函头上有大公司的电话,在行政部。我估计大使馆打电话去了那边,而那边的同事表示不知道我这位同事。所以使馆的人对我说,她已经打电话问过了,我们公司说不清楚她的情况。我解释了一下,并再一次告诉使馆的人她在24日返回。末了,使馆的人冷冷的说,那请你转告她回来后马上销签,否则我们要通报了。
晕了晕了,早知道是这样的,我开始要求她一起去就好了。但按照
签证上给的时间限制,她这样也不算违反VISA上的要求啊。
俺们从小就是乖孩子,不知道我同事没有按照计划出行出现的这件事情,会不会影响到我啊?我热爱旅行,我还要出去玩的呢!
请大家帮忙给分析一下利害关系啊,多谢了!!
就目前来说,有效期没过谁都没有错,何来通报?有时候领馆态度有问题,好象谁都是罪犯一样,当年我第一次去欧洲回来没来得及第二天去销签就被一女人恐吓了一回,说以后不发签证给我了,当时自己年纪小,挂了电话就吓哭了,后来我男朋友知道了立马打电话去投诉的.
主要是使馆觉得你俩一起去的,你消签她却没有,肯定纳闷着呢
她回来去使馆报道就没问题了,别担心
申根国家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冰岛、意大利、希腊、卢森堡、荷兰、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波兰、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马耳他、瑞士和列支敦士登,欧元区和申根国列表以上内容截止2009年1月1日
签证类型:申根26国家个人旅游/探亲访友/商务签证
入境次数:单次多次使馆批复为准
停留:以使馆批复为准(根据申请时间批准)
有效期:以使馆批复为准
办理时长:5-15个工作日具体使馆签发为准
是否面试:是
根据欧盟新规,从2015年10月12日起,12岁以上的申根国家签证申请者,本人均须前往目的地国家的使领馆或当地签证中心提供本人生物特征识别数据(即俗称:录入指纹+拍照),通过他人代交或邮寄的申请形式将只适用于指纹已经被采集过的申请者。
首次申请的生物识别数据和申根签证申请表格中提交的数据将被记录于签证信息系统的数据库中,并保留五年。在此期间内的后续申请中,多次前往申根地区的旅客将无需重复指纹录入步骤,指纹可直接从签证信息系统中的过往申请文件复制
(注:12周岁以下儿童可免于录入指纹)
签证受理中心将于7月2日起开放周六9:00~12:00时段的贵宾服务。无需额外操作,只要您预约了周六时段,即会自动升级为贵宾,并在递交申请的过程中享受贵宾服务同时需要缴纳贵宾服务的费用+250元。
周六通过贵宾服务递交申请旨在为申请人提供更大的便利,并不代表申请会得到使领馆签证处的加速处理。
以下受理中心将于周六9:00~12:00时段开放:北京、上海、广州、成都、重庆、武汉、沈阳。
(请注意:中心周六时段只受理有预约的贵宾申请。补交材料和护照领取部门仅工作日开放。)
递签城市(领区具体请咨询客服):
按领区划分录指纹面试
1.北京领区:北京、天津、河北、河南、内蒙古、山东、山西、陕西、宁夏、甘肃、青海、新疆和西藏
2.上海领区:上海、江苏、浙江、安徽
3.成都领区:四川、重庆、云南、贵州
4.武汉领区:湖北、湖南、江西
5.广州领区:广东、广西、福建、海南
6.沈阳领区:辽宁、黑龙江、吉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