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各位有经验的大大们的建议
距离2011年1月18日两周不到的今天,我收到了ems快递,我的
德国探亲访友
签证,结果显示被拒绝了 ...T^T
被拒绝的理由是
a.递交的关于计划停留目的和条件的信息不可信
b.未能确定您打算在
签证到期前离开成员国的领土
因为男朋友是
德国人,所以提交的资料里面有男朋友那里的经济担保书,邀请函,医疗
保险证明。我这里出的工资收入证明,申请资料,还有公司的在职证明以及相关的户籍证明等资料。我原先计划是,工作合同到期后,利用三个月的时间去
德国体验生活,当然还是要回
中国的。工作证明也是与老板沟通过后,老板同意帮忙出具的 。现在得到上述结果,不知道应该是重新申请好(我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我申请90天的原因,或者重新申请时间改短点?)还是申诉好呢?
期待大大们的指教,唉.... 胸闷
给你的拒签理由就是常见的这两个:a.递交的关于计划停留目的和条件的信息不可信,和 b.未能确定您打算在签证到期前离开成员国的领土,也就是一个是行程问题,一个是有移民倾向。所以你申诉是没有用的,申诉的前提是你的资料是没有问题的。但是明显你这三个月的探亲时间,太长了,又是白本,行程方面肯定不能有很好的规划,所以觉得你不可信,建议再签的时候把你的探亲签证时间压缩的短一些,把控在半个月至1个月的时间才是比较合理的,而且第一次申请德国签证,签证官都是按照你的行程掐着时间给通过的。另一方面,你的国内约束力太低,而且又是合同到期,更没有能够限制你回国的依据了,他们也找不到其他方面对你的牵制力,所以你再签的时候可以多准备一些国内方面的约束力,家庭朋友以及经济方面都可以作为约束力限制你回国。
这几个方面改善好了,再签德国才有通过的机会啊,不相信你也可以咨询一下 重·申网 ,看看有没有其他办法来帮助你通过德国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