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各位有经验的大大们的建议
距离2011年1月18日两周不到的今天,我收到了ems快递,我的
德国探亲访友
签证,结果显示被拒绝了 ...T^T
被拒绝的理由是
a.递交的关于计划停留目的和条件的信息不可信
b.未能确定您打算在
签证到期前离开成员国的领土
因为男朋友是
德国人,所以提交的资料里面有男朋友那里的经济担保书,邀请函,医疗
保险证明。我这里出的工资收入证明,申请资料,还有公司的在职证明以及相关的户籍证明等资料。我原先计划是,工作合同到期后,利用三个月的时间去
德国体验生活,当然还是要回
中国的。工作证明也是与老板沟通过后,老板同意帮忙出具的 。现在得到上述结果,不知道应该是重新申请好(我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我申请90天的原因,或者重新申请时间改短点?)还是申诉好呢?
期待大大们的指教,唉.... 胸闷
给你的拒签理由就是常见的这两个:a.递交的关于计划停留目的和条件的信息不可信,和 b.未能确定您打算在签证到期前离开成员国的领土,也就是一个是行程问题,一个是有移民倾向。所以你申诉是没有用的,申诉的前提是你的资料是没有问题的。但是明显你这三个月的探亲时间,太长了,又是白本,行程方面肯定不能有很好的规划,所以觉得你不可信,建议再签的时候把你的探亲签证时间压缩的短一些,把控在半个月至1个月的时间才是比较合理的,而且第一次申请德国签证,签证官都是按照你的行程掐着时间给通过的。另一方面,你的国内约束力太低,而且又是合同到期,更没有能够限制你回国的依据了,他们也找不到其他方面对你的牵制力,所以你再签的时候可以多准备一些国内方面的约束力,家庭朋友以及经济方面都可以作为约束力限制你回国。
这几个方面改善好了,再签德国才有通过的机会啊,不相信你也可以咨询一下 重·申网 ,看看有没有其他办法来帮助你通过德国签证、
我在荷兰,曾经邀请一个大学本科同学,同性的,计划停留2个月,准备的材料和你差不多,最后顺利签过。而我的邀请信里有说明我们怎么认识的,我同学也提交了一些我陆续寄过去的明信片,另外我们是大学同学这一关系也是有据可考的。
所以我觉得,你的关键问题还是出在证明两人的关系上。
我1月20号去面的,访友,也被拒了。 返给我的快递壳子里就一本我的护照,上面盖了个章。。。其他什么也没有了。。。
我都不知道理由。。
你看下这里的材料,搞不好能帮你http://www.germany-visacenter.com/
说 我们没必要为拒签提供理由的
申根国家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冰岛、意大利、希腊、卢森堡、荷兰、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波兰、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马耳他、瑞士和列支敦士登,欧元区和申根国列表以上内容截止2009年1月1日
签证类型:申根26国家个人旅游/探亲访友/商务签证
入境次数:单次多次使馆批复为准
停留:以使馆批复为准(根据申请时间批准)
有效期:以使馆批复为准
办理时长:5-15个工作日具体使馆签发为准
是否面试:是
根据欧盟新规,从2015年10月12日起,12岁以上的申根国家签证申请者,本人均须前往目的地国家的使领馆或当地签证中心提供本人生物特征识别数据(即俗称:录入指纹+拍照),通过他人代交或邮寄的申请形式将只适用于指纹已经被采集过的申请者。
首次申请的生物识别数据和申根签证申请表格中提交的数据将被记录于签证信息系统的数据库中,并保留五年。在此期间内的后续申请中,多次前往申根地区的旅客将无需重复指纹录入步骤,指纹可直接从签证信息系统中的过往申请文件复制
(注:12周岁以下儿童可免于录入指纹)
签证受理中心将于7月2日起开放周六9:00~12:00时段的贵宾服务。无需额外操作,只要您预约了周六时段,即会自动升级为贵宾,并在递交申请的过程中享受贵宾服务同时需要缴纳贵宾服务的费用+250元。
周六通过贵宾服务递交申请旨在为申请人提供更大的便利,并不代表申请会得到使领馆签证处的加速处理。
以下受理中心将于周六9:00~12:00时段开放:北京、上海、广州、成都、重庆、武汉、沈阳。
(请注意:中心周六时段只受理有预约的贵宾申请。补交材料和护照领取部门仅工作日开放。)
递签城市(领区具体请咨询客服):
按领区划分录指纹面试
1.北京领区:北京、天津、河北、河南、内蒙古、山东、山西、陕西、宁夏、甘肃、青海、新疆和西藏
2.上海领区:上海、江苏、浙江、安徽
3.成都领区:四川、重庆、云南、贵州
4.武汉领区:湖北、湖南、江西
5.广州领区:广东、广西、福建、海南
6.沈阳领区:辽宁、黑龙江、吉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