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8月中旬去
德国和
荷兰,是单位派出去学习考察,当然了,实际上就是去旅游的。总共10天时间,
德国6天,
荷兰4天。我5月底拿到护照,但那时已申请不到
德国的面签了,于是只好在
荷兰申请了7月中旬的面签。但问题是,我在
荷兰呆的时间不及
德国,按照规定,我估计是要直接被拒了。
另外,我对邀请人一点都不熟悉,根本不认识,因为他原本是邀请我们领导的,结果我们领导要去
美国,于是就把这个机会让给我了,如果问我邀请人的情况我是一无所知啊,怎么办?
还有,我没有
荷兰邀请函原件,他只发给我电子版,不知行不行啊。他发给我的电子邀请函样式很简单,就是有个他们单位的图标,而且图标就用图片贴上去的,我不知道邀请函的原件是什么样?他寄原件是不是就是把电子版的邀请函打印下来,然后签个名给我寄过来?如果是那样的话,是不是我自己也可以做?(邀请人是大学教授)
我的情况是,女,已婚,有一年幼的儿子,有房有车有存款。
我这种情况有什么办法能顺利拿到
签证?请求各位大侠帮忙指点迷津。
申根国家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冰岛、意大利、希腊、卢森堡、荷兰、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波兰、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马耳他、瑞士和列支敦士登,欧元区和申根国列表以上内容截止2009年1月1日
签证类型:申根26国家个人旅游/探亲访友/商务签证
入境次数:单次多次使馆批复为准
停留:以使馆批复为准(根据申请时间批准)
有效期:以使馆批复为准
办理时长:5-15个工作日具体使馆签发为准
是否面试:是
根据欧盟新规,从2015年10月12日起,12岁以上的申根国家签证申请者,本人均须前往目的地国家的使领馆或当地签证中心提供本人生物特征识别数据(即俗称:录入指纹+拍照),通过他人代交或邮寄的申请形式将只适用于指纹已经被采集过的申请者。
首次申请的生物识别数据和申根签证申请表格中提交的数据将被记录于签证信息系统的数据库中,并保留五年。在此期间内的后续申请中,多次前往申根地区的旅客将无需重复指纹录入步骤,指纹可直接从签证信息系统中的过往申请文件复制
(注:12周岁以下儿童可免于录入指纹)
签证受理中心将于7月2日起开放周六9:00~12:00时段的贵宾服务。无需额外操作,只要您预约了周六时段,即会自动升级为贵宾,并在递交申请的过程中享受贵宾服务同时需要缴纳贵宾服务的费用+250元。
周六通过贵宾服务递交申请旨在为申请人提供更大的便利,并不代表申请会得到使领馆签证处的加速处理。
以下受理中心将于周六9:00~12:00时段开放:北京、上海、广州、成都、重庆、武汉、沈阳。
(请注意:中心周六时段只受理有预约的贵宾申请。补交材料和护照领取部门仅工作日开放。)
递签城市(领区具体请咨询客服):
按领区划分录指纹面试
1.北京领区:北京、天津、河北、河南、内蒙古、山东、山西、陕西、宁夏、甘肃、青海、新疆和西藏
2.上海领区:上海、江苏、浙江、安徽
3.成都领区:四川、重庆、云南、贵州
4.武汉领区:湖北、湖南、江西
5.广州领区:广东、广西、福建、海南
6.沈阳领区:辽宁、黑龙江、吉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