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侠求助了,一家三口去
西班牙被拒了。发给我的拒签信上说“旅游的目的和在
申根国逗留条件方面的信息的可信度不高”。想了下原因应该是我们原来准备的是访友,因为我妈妈有朋友在
西班牙,但是在准备材料的时候我们只准备了手写的邀请信,没有出具官方的邀请函。到了领事馆面签的时候被告之手写的不行,就临时改了旅游,然后让中介帮我们做了个
酒店的预订。我想问题就是出在
酒店预订单上,因为我们在
马德里带2个礼拜,补交材料的时候自己都觉得怕怕的。但是没办法只有7天补交材料的时间,出具官方的邀请信又来不及了。
现在我有一个月的上诉时间,所有又开始让
西班牙那边开具官方的邀请函。但不知道这样补充材料行不行,旅游目的改来改去的,原来上交的材料中又有
酒店会不会让人觉得可信度又不高呢?
还有我在网上看到有人说如果朋友在国内可以在领事馆现场发邀请函,很巧的是我妈妈朋友的女儿在国内,她女儿发的邀请函可以不可以呢?
如果不可以
西班牙出具的官方邀请函需要不需要我们这边提供什么材料呢?
谢谢各位帮下忙。急死了 55555555555555555555555~~~~
你们没有按照领事馆的要求好好准备材料。
而且你们旅行是旅游还是访问亲友含糊不清!
西班牙领事馆的决定是正确的!
还要重新再申请签证咩?
或是发了申诉信就等回复?
申根国家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冰岛、意大利、希腊、卢森堡、荷兰、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波兰、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马耳他、瑞士和列支敦士登,欧元区和申根国列表以上内容截止2009年1月1日
签证类型:申根26国家个人旅游/探亲访友/商务签证
入境次数:单次多次使馆批复为准
停留:以使馆批复为准(根据申请时间批准)
有效期:以使馆批复为准
办理时长:5-15个工作日具体使馆签发为准
是否面试:是
根据欧盟新规,从2015年10月12日起,12岁以上的申根国家签证申请者,本人均须前往目的地国家的使领馆或当地签证中心提供本人生物特征识别数据(即俗称:录入指纹+拍照),通过他人代交或邮寄的申请形式将只适用于指纹已经被采集过的申请者。
首次申请的生物识别数据和申根签证申请表格中提交的数据将被记录于签证信息系统的数据库中,并保留五年。在此期间内的后续申请中,多次前往申根地区的旅客将无需重复指纹录入步骤,指纹可直接从签证信息系统中的过往申请文件复制
(注:12周岁以下儿童可免于录入指纹)
签证受理中心将于7月2日起开放周六9:00~12:00时段的贵宾服务。无需额外操作,只要您预约了周六时段,即会自动升级为贵宾,并在递交申请的过程中享受贵宾服务同时需要缴纳贵宾服务的费用+250元。
周六通过贵宾服务递交申请旨在为申请人提供更大的便利,并不代表申请会得到使领馆签证处的加速处理。
以下受理中心将于周六9:00~12:00时段开放:北京、上海、广州、成都、重庆、武汉、沈阳。
(请注意:中心周六时段只受理有预约的贵宾申请。补交材料和护照领取部门仅工作日开放。)
递签城市(领区具体请咨询客服):
按领区划分录指纹面试
1.北京领区:北京、天津、河北、河南、内蒙古、山东、山西、陕西、宁夏、甘肃、青海、新疆和西藏
2.上海领区:上海、江苏、浙江、安徽
3.成都领区:四川、重庆、云南、贵州
4.武汉领区:湖北、湖南、江西
5.广州领区:广东、广西、福建、海南
6.沈阳领区:辽宁、黑龙江、吉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