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发过一篇帖子请教问题,得到许多大侠的支持,临近面签还有几个问题需要确认,请各位大侠多多指教
我在
德国大使馆网站上下载的 《
申根签证申请材料补充清单》有几点需要确认
1、 申请人偿付能力证明 最近3至6个月的银行对账单, 无需存款证明
我们现在每月都是发现金,没有工资卡,我的消费基本都是信用卡,然后到期还款,看过的帖子里有说面签官不要信用卡对账单的,像我这种情况是不是可以用我老婆的卡片信息,还是说我现在自己办一张卡,然后往卡里存点钱做几笔交易记录呢?
2、申请表
我下载了一个6页的(有中文释义的) 是不是直接打印出来填写就行?打印的尺寸有要求吗?
3、在职证明
之前发过帖子求助关于营业执照的问题,单位可以在在职证明上加上一条:本单位规定营业执照不得因私借用。但是新的问题是只能在中文的证明上盖章,补充清单上要求由雇主出具的证明信(英文件,或者中文件附上英文翻译),这个英文翻译没有章可以吗?
以上请指教
申根国家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冰岛、意大利、希腊、卢森堡、荷兰、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波兰、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马耳他、瑞士和列支敦士登,欧元区和申根国列表以上内容截止2009年1月1日
签证类型:申根26国家个人旅游/探亲访友/商务签证
入境次数:单次多次使馆批复为准
停留:以使馆批复为准(根据申请时间批准)
有效期:以使馆批复为准
办理时长:5-15个工作日具体使馆签发为准
是否面试:是
根据欧盟新规,从2015年10月12日起,12岁以上的申根国家签证申请者,本人均须前往目的地国家的使领馆或当地签证中心提供本人生物特征识别数据(即俗称:录入指纹+拍照),通过他人代交或邮寄的申请形式将只适用于指纹已经被采集过的申请者。
首次申请的生物识别数据和申根签证申请表格中提交的数据将被记录于签证信息系统的数据库中,并保留五年。在此期间内的后续申请中,多次前往申根地区的旅客将无需重复指纹录入步骤,指纹可直接从签证信息系统中的过往申请文件复制
(注:12周岁以下儿童可免于录入指纹)
签证受理中心将于7月2日起开放周六9:00~12:00时段的贵宾服务。无需额外操作,只要您预约了周六时段,即会自动升级为贵宾,并在递交申请的过程中享受贵宾服务同时需要缴纳贵宾服务的费用+250元。
周六通过贵宾服务递交申请旨在为申请人提供更大的便利,并不代表申请会得到使领馆签证处的加速处理。
以下受理中心将于周六9:00~12:00时段开放:北京、上海、广州、成都、重庆、武汉、沈阳。
(请注意:中心周六时段只受理有预约的贵宾申请。补交材料和护照领取部门仅工作日开放。)
递签城市(领区具体请咨询客服):
按领区划分录指纹面试
1.北京领区:北京、天津、河北、河南、内蒙古、山东、山西、陕西、宁夏、甘肃、青海、新疆和西藏
2.上海领区:上海、江苏、浙江、安徽
3.成都领区:四川、重庆、云南、贵州
4.武汉领区:湖北、湖南、江西
5.广州领区:广东、广西、福建、海南
6.沈阳领区:辽宁、黑龙江、吉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