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攒了些钱想来个为期三个月的小GAP,自由行方面有过一年多次往返英签以及一次
申根芬兰访友签。
德国面签约到的8月下旬,预计9月中下旬出发,所以为了尽快定下来,昨天想去试
芬兰签,
签证官质疑我的住宿证明,没有收我材料,希望我补充齐了再签。我表示需要穿越十几个国家,不可能把88天的每天的住宿都提前预订了,这不经济也不真实,但
签证官表示没有办法取信。同时她还
芬兰签出的个人旅行签很少,从来没见过申请这么长的。
于是作罢,我想还是等德签吧,机票贵也只能贵了。
请教各位大侠,
1、在
行程不能完全确定的情况下是否需要出齐3个月的全部住宿证明(包括招待我的欧洲朋友的函件以及青旅预定)?其实为了节省,我非常希望不时采用沙发客的住宿方式,我又应该如何证明或说明?
2、在没有工作证明和固定资产证明的情况下我如何证明我准时回国的动机?存款证明是否有所帮助?(因为我觉得存款有时也会加重移民倾向)
3、父母出具的担保函是否有需要?
虽然时间还有但我真是非常挠头,不想因为自己看似不靠谱的行为来个处女拒签,浪费金钱。有经验的大侠
穷游ER们,期待你们的帮助,大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