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一:访问
申根区内多个国家,理应向停留天数最多的国家申请
签证,但是入境时无法确定具体
行程,那么向首次入境国申请,后并未在入境国做最久停留算不算滥用
签证(骗签)。也就是说,从首访国办理
签证并入境,是否就避免了骗签的可能性?举例说,拿到法签,
法国入境,停留3天,然后去
德国玩了7天,离境。算骗签么?或者说即使是算骗签,是否这种情况一般不处理?因为毕竟不可能每个人出行前对每一天都算的很清楚,首入原则有些时候是不是也适用?
问题二:
申根国计算停留日期,是按照什么来计算的?入境当天算不算?算过夜天数?还是白天也算重复计算?比如在
法国入境,住在
法国,第二天下午去了
德国住一天,第三天离境,那么算法2德1?还是法1德2?还是法1德1?还是法2德2?
问题三:获得多次
签证,中途短时间离开
申根区,重新进入,骗签与否是不是只考察第一次入境的时间?举例说,法签
法国首入,停留2天,
比利时2天离境。去了
英国,3天之后回到
申根区,
德国入境玩了20天。这个算是骗签么?
问题四:
行程起初预计很久,后来只停留了很短,但是并未违反主要停留原则,这个有问题么?比如拿到德签,
行程上
德国12天,
荷兰4天,
比利时3天。结果后来
德国5天,
荷兰4天,
比利时3天。这样有问题么?
最后声明,我这个不是在找政策漏洞,而是想在政策允许范围内规避不必要麻烦,我拿到
法国1年多次,准备欧洲玩3个月左右,其中会去
英国、
摩洛哥和
突尼斯,所以想看看怎么折腾最合规。谢谢,希望有经验的大神提供准确回复!
2,住宿晚数。
3,不算
4.没问题